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484阅读
  • 0回复

[新闻]中国红十字会重申:未设立“红十字商会”机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zqqllxl
 

发帖
212
C币
24279
威望
4
贡献值
31
银元
24
铜钱
1203
人人网人气币
-19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6-28
中新社北京6月28日电 (王曦)针对近来网上热炒的“郭美美事件”,中国红十字会28日下午召开记者通气会。常务副会长王伟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机构,也未设有“商业总经理”职位,更没有“郭美美”其人。
  他表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是中国商业联合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并经总会审批成立的行业红十字会,其本身并不从事商业活动。其主要工作是立足商业系统、传播人道主义和红十字精神,开展红十字宣传、救助和救护培训等工作,与中国红十字会不存在募捐分成的问题。
  他特别指出,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设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但从来没有总经理的头衔。而根据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提供的情况来看,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也均没有“郭美美”或“郭美玲”参加。
  王伟介绍,中国红十字会已于6月22日、24日两次通过其官方网站就“郭美美事件”发表声明,并于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决定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据他透露,事件当事人“郭美美baby”也于26日先后通过3条微博向红十字会和公众道歉,声明其“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身份是自己杜撰出来的,而其本人也并未在中国红十字会工作。
  此外,针对国家审计署27日披露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所出现的5个问题,王伟也进行了说明。他表示,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在操作层面和会计核算上出现的疏漏所致,并不存在贪污腐败、假公济私和“小金库”等问题。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如果您提交过一次失败了,可以用”恢复数据”来恢复帖子内容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