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报告揭贪官外逃路径:八种手段转移资产
转播到腾讯微博
钱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钱少逃往中国周边国家 通过八种手段转移资产 央行报告称,对于外逃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资金数额,至今仍没有公认的统计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一份课题报告详细披露,中国腐败分子通常利用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等八种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上述报告并称这已对中国金融稳定造成了影响。
这份课题报告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显示的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今年6月13日,央行在对一项全国优秀金融论文评比进行公示时披露了上述报告。
上述报告还援引社科院的一份调研资料披露,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北美成外逃主要目的地 根据报告,该报告中所指“腐败分子”是指违背职责谋取非法利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高管人员。而“资产”,则既包括非法资产,也包括腐败分子控制的合法资产。
报告一开始便直言,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 80 年代末,“但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报道勾画出大体状况。”
值得一提的是,央行报告在列举腐败分子转移资产的典型案例时,还勾画出了这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路线图”这些犯罪嫌疑人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具体来说,又分三种情况。涉案金额相对小、身份级别相对低的,大多就近逃到中国周边国家,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俄罗斯等。
案值大、身份高的腐败分子大多逃往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等。
一些无法得到直接去西方国家证件的,则先龟缩在非洲、拉美、东欧的小国,伺机过渡;有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