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昨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
我省将继续大力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并视条件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收费 城市先行农村稍后
意见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6〕28号)精神,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并按确定的标准足额征收到位。按照“谁生产、谁付费”原则,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
垃圾分类也再次被重点强调。意见要求,各地要重点推进废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