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利用手机彩信、短信、QQ等多种功能进行高考作弊案,经自贡富顺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富顺县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依法分别对5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唐某、赵某、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处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零十五天。
这起作弊案全国涉案共18人,其中高考生12人(另案处理)。
买卖答案 共18人涉案
2011年高考前,万源某中学2011高三应届毕业生陈某因成绩不好打算高考作弊,于是同朋友徐某商定,由陈某用手机将高考试题拍照后发送出考场,徐某找人做题。
徐某在网上找到北京某高校大学生何某,由何做答案,徐付1万元购买,答案由何传到徐QQ。
在网络上得知有人买卖高考答案后,曾某与龙某商定共同出资5000元向赵某购买答案,又各自转卖给6名考生。2011年5月底,曾某、龙某将购得的无线电接收设备和发射器送到富顺存放。龙某家人发现其参与此事后予以制止,此后龙某退出。曾某找到朋友孙某继续帮忙。6月2日,曾某、孙某到富顺,先后与李某等6名考生见面,将接收设备拿给考生并告知第一科考完后只要答案正确就付钱。
后查出,参与此次作弊买卖答案的高考生共有12名,全部涉案人员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