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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知识产权局承认曾批准废皮革提取食用明胶专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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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04-27
有网友在微博中爆料,用皮革废料制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请了专利,到现在已整整21年。26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过10件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相关专利申请,其中2件曾获得批准,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受理过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专利申请?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经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过10件利用皮革废料提取食用明胶的相关专利申请,其中2件曾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获得批准,但均已失效,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申请专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其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公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能看到所有公开的专利申请均为原始申请,只有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授权的专利申请才称之为专利。91108955.1号专利申请是1991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申请,但没有获得专利权。(注:91108955.1号专利申请是一项关于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的专利申请。)

《第一回应》栏目记者:审查这类专利申请会依据哪些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上述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同时,2005年有关部门出台的《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明确禁止制革厂鞣制后的废料用作食品明胶原料,对于这类行政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时也予以了重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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