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方面】
上交所表示,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
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
上交所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七大方面内容:
一、增加退市指标,丰富退市标准体系;二、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三、设立风险警示板;四、设立退市整理板;五、提供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六、建立重新上市制度;七、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
【深交所方面】
深交所表示,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和健康发展,在总结我国退市制度实践、借鉴创业板退市制度探索及海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具体包括:
一、完善退市标准,建立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二、改进恢复上市的条件和程序;三、加强退市风险的信息披露;四、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五、做好退市后续安排,维护投资者利益;六、引入重新上市制度;七、给予市场相应过渡期,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