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下调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西安地区的93号汽油由7.89元/升下调到7.62元/升。
我省汽、柴油各价区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中北部价区(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杨凌)90号汽油价格调整到7.19元/升,93号汽油调整到7.62元/升,97号汽油调整到8.06元/升;陕南价区(汉中、安康、商洛)90号汽油价格调整到7.27元/升,93号汽油调整到7.70元/升,97号汽油调整到8.14元/升。
全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降低,西安市区0号柴油调整到7.47元/升,+5号柴油调整到7.32元/升,-10号柴油调整到7.92元/升,-20号柴油调整到8.29元/升,-35号柴油调整到8.59元/升;其他地区价格分别为0号柴油调整到7. 64元/升,+5号柴油调整到7.48元/升,-10号柴油调整到8.10元/升,-20号柴油调整到8.48元/升,-35号柴油调整到8.78元/升。
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和双方协商的合理运杂费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宣布,自5月10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相当于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4元和0.26元。这是今年来我国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此次下调幅度创下2009年以来单次下调最大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