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资者普遍关心的新股发行问题,一位网友提出,“股市这么低迷,但新股发行、增资扩容的脚步并未放缓,为什么不能暂停新股发行,提振股市信心呢”?
对此,证监会方面回应称,市场指数高低不是行政监管的范畴,但停发新股则是典型的行政管制行为,因此监管部门不能根据指数高低来调整发行节奏,否则就走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回头路”,不符合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证监会方面还表示,新股发行节奏与市场的涨跌并无必然联系。从证券市场的历史看,2007年A股首发融资4590.62亿元,居全球首位,沪深300指数上涨161%,而2004年、2008年停发新股后,A股市场仍然没有改变持续下跌的趋势。
对于新三板,证监会方面表示,在交易模式上是以协议转让为主,并引入做市商双向报价的交易方式,交易活跃度较低。在新三板的风险控制方面,公司挂牌,需要聘请主办券商做尽职调查并推荐,新三板市场审核,证监会核准。此外,新三板将实行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只允许法人机构、股权投资基金及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高的自然人进入市场。这将有效地防止风险向一般中小投资者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