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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揭开《商品与质量》周刊的“维权”事实真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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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09-05-03
— 本帖被 csuboy 执行提前操作(2011-02-03) —
揭开《商品与质量》周刊的“维权”事实真相

转帖来源:http://club.qingdaonews.com/showAnnounce_2_4542492_1_0.htm
    本站最近接到多起企业的投诉,一家名为《商品与质量》的周刊打着“为消费者维权,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名号向企业索要“赞助费”、“合作费”。这是一家何种性质的媒体,为何具有如此高的“影响力”?最近,记者就此事进行了一次深入调查:

     事件一:9月,山东某企业代表前往北京《商品与质量》周刊沟通因其在网络上刊登该企业一则消费纠纷视频事件。因企业代表无法接受该周刊执行社长鲁乙颖赤裸裸的要挟,在发生口角争执后,被刊社的人员强行扣留,在110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该执行社长仍然叫嚣,让企业代表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事件二:8月,某电器厂家派代表至周刊沟通某客户购买的产品实际性能与宣传不符的事情。在沟通过程中,该周刊的执行社长明确的表示“如何处理该事件,自己应该知道怎么办”,该厂家在未能与周刊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随后该起消费纠纷则出现在周刊上。

   事件三:6月,河北一家乳制品饮料企业接到一个自称是“《商品与质量》周刊张姓记者”的电话,称河南一名消费者购买了一瓶存在质量问题的该厂饮料,要求厂方立即派代表与该周刊驻河南记者站联系,协商解决问题。企业随后与河南记者站取得联系,在张姓记者办公室,企业见到了自称叫“李国锋”的“消费者”,他拿出一瓶问题饮料,以“朋友想出3000元购买饮料”为名,要挟厂家出3000元将这瓶饮料买回。该名记者则拿出一份“关于开展《商品与质量》周刊河南商品质量市场调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该企业参加活动,并交纳13000元的参评费用。

   据了解,正规的315网站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办,其他冠以315名字的网站均存在侵犯315标识的嫌疑。《商品与质量》不仅在网址上玩山寨,更可笑的是,冒用《中国消费导报》,搞了个《中国消费报导》栏目,用以曝光企业,然后对企业进行
敲诈勒索;央视有《焦点访谈》,该网站有《焦点访查》,无处不再冒充权威部门,为其谋取不当利益。
    如上所述,该周刊大有明举“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企业经营行为”旗帜,暗敛企业钱财之嫌。根据相关报道,不少地区的执法人员均在接到企业的举报电话后,联合取缔当地的记者站。近年来被曝光的新闻敲诈案件层出不穷,诸如最牛假记者逼山西老板“自愿”送红包、霍宝干河矿难发生后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等,敲诈的主体不是“假记者”就是“大部分是假记者”。“新闻敲诈”正在对国内中小     企业进行敲骨吸髓式的压榨,为本就处在经济危机之下的中小企业,增加着巨大负担。

    为此呼吁,有关司法部门能够关注此事,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净化的舆论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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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 C币 +10 确实如此啊 20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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