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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利弊比较与需根解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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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ruoran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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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2-08
逛少爷的博客,看到了一位同学的留言提问,当然是问少爷的,不是问我的。但我觉得这个问题挺有趣的,就借着这个问题展开一下,当然,我和这位同学一样期待少爷给出他的解答,但这丝毫不妨碍我们其他辩友之间的交流研讨。以下是该同学的问题。
少爺少爺,這次請您一定要幫我解答一下。今晚學弟參與評判了一場英國議會制辯論賽的練習賽,由於同樣是政策辯論,因此我在對論點和論證體系的評判之中借用了奧瑞岡的需根解損的評判模式。比賽題目是“奧運會應當加入武術項目”。比賽中我注意到,提出政策的一方(首相)並沒有提供一個需求性,他只是論證了奧運會加入武術項目是一件利大於弊的事情。可是當我指出提出政策的一方有義務對需求性進行說明的時候,他卻認為需求性不是一定需要提出的。這種觀點顛覆了我對於政策辯論論證體繫的認知,所以冒昧想來求少爺指點一下,政策辯論提出需求性這個要求,其本身的意義到底在哪裡呢?在需根解損這樣的結構當中,需求性究竟扮演著一個什麼樣的角色?請少爺千萬不吝賜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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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很多辩友都有一个共识,需根解损的讨论,归结到最后依然是损益的比较,也就是利弊的比较,所以在这个角度来说,利弊比较法和需根解损法没有什么冲突,而发生冲突的是像这位同学说的,我不讲需根解,直接比利弊行不行?
其实我一直很奇怪,在我们没有听说需根解损这套东西之前,我们打的所有政策性的辩题,当然都是在做利弊的比较,难道当时的讲法就全都是扯淡么?作为一个信封说服效果高于一切的辩手,我深信辩论说服的基本原理不会因为赛制规程的不同而不同,你当然可以说在奥瑞刚的判准下这是初步不成立,但就辩论本身这样做是否可行可取似乎又是另一个问题。
就拿这位同学举的例子来说,奥运会是否应该加入武术项目。如果我按照传统做法来讲利弊,那我随便讲一个论点,可能会讲奥运加入武术项目之后有利于武术运动的传播。这样一个简单的论点中,其实就隐含了实行这一政策的需求——武术运动现在传播很不力。奥瑞刚的判准下认为正方应该就这个需求来进行论证和说明,这是加之于正方的举证责任,而在传统辩论中,不存在初步成立这种规定,那对于需求性的检验责任其实是在于反方身上,反方这个时候一种简单的质疑方式就是问正方武术传播哪里有问题?这样的攻击在传统辩论中非常常见,只不过我们不知道这个叫做质疑需求性而已。而正方同样需要就这个点来进行维护,不然这个论点就被打爆,所以正方自然需要来准备怎么解释和证明这个需求的存在,于是这其实就是在展开需求性,而在传统辩论中就这样一个点的攻防,我们套用一个专业的词汇就叫做关于需求性的攻防。
在奥瑞刚中的说法,损益中的收益就是需求被解决带来的收益,所以其实只要讲到利弊比较就一定会有需求点,正方所讲的好处的反面就是正方想提的需求。另外我其实不怎么想得到正方除了渲染所解决问题的紧迫和重要,还有什么办法来强化他们的“利”,如果只讲“利”而没有对“利”的强化,那又该如何通得过利弊比较?如果这样都比得过,那只能是反方太差,那判正方赢也没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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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接触奥瑞刚以来,我就非常推崇需根解损的架构,推崇的原因不在于它是某种特殊的规定,而在于这种划分大大提高我们分析讨论某一个政策的效率,无论是我们在论述一种政策或者是质疑一种政策的时候,都可以有迹可循,而不至于每次都要凭空来想,这样既容易想漏问题,也容易想偏方向,对于讨论准备比赛和实战都相当不利。所以需根解损于我来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只不过是一种方便赢比赛的工具而已,如果你说我不用这套工具也能说服大家投你赢,那我觉得
也没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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