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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改委“动真格” 罚金依销售额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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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2-20

发改委“动真格” 罚金依销售额定

自2008年8月反垄断法施行,到2013年1月,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共对49起价格垄断案件开展了调查,对其中20起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最近知名的一起处罚是对三星、LG等6家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价格垄断,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1月,发改委反垄断局负责人就表示,将坚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各种垄断行为,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彼时,茅台、五粮液刚刚高调处罚经销商,试图“杀一儆百”。

比三星等企业更不幸的是,茅台、五粮液被处罚依据的是《反垄断法》。三星一案因为时间久远,依据“从旧从轻”原则,按《价格法》进行的处罚。而《反垄断法》罚款基数根据企业销售额来确定,即上年销售额的1%以上,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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