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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女子为找人陪葬楼道杀害幼女 因患抑郁获轻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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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4-16
  不到5岁的婷婷走了,妈妈找到她的时候,她孤伶伶地躺在冰凉的楼梯上,任妈妈怎么摇怎么喊,都没有动静。残忍夺走她生命的,是一名50多岁的阿姨,也是一个妈妈。近日,白云区法院一审认定,这名妈妈被告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患有抑郁症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遂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梦见要找个小女孩陪葬
  为什么要杀死如此天真可爱的孩子?嫌犯林玲(均为化名)说,她觉得自己得病了,快要死了,梦见要找个小女孩陪葬,还得是瘦的,便相中了婷婷。这样匪夷所思的想法,令人不寒而栗。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月13日下午4时许,婷婷和两个小伙伴出去玩,路上碰到林玲和女儿正在散步,她们喊了声“阿姨好”。林玲觉得她们好可爱,便问她们要不要吃巧克力糖,把孩子们高兴坏了,很快便跟着来到了林家。
  吃完糖后,小女孩们要继续出门玩,林玲问想不想喝牛奶,这次只有婷婷答应了。她跟着林玲到了隔壁楼的顶楼楼梯处,正满心期待着牛奶,突然一脸慈祥的林玲竟用双手卡住她的脖子,很快,婷婷就没有动静了。
  鉴定案发时病情发作
  林玲见她不动了,就将她的身体放在台阶上,自己也在下面的台阶处坐下。坐了一会儿后,林玲独自离开。当晚11时许,婷婷瘦小的尸体被家人在楼道发现。
  次日上午,林玲与家人离开广州回到开平市户籍地住所,同月15日在此被公安人员抓获。
  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作出鉴定,认为林玲案发时抑郁发作,实质性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均有一定程度的削弱,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同年12月,林玲家属暂扣3万元给法院,用于赔偿婷婷家属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鉴于其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遂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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