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395阅读
  • 0回复

[新闻]网曝郑州3名“城管”抢商贩粉条 实为街道办人员 (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发帖
590
C币
2397
威望
61
贡献值
0
银元
2
铜钱
2472
人人网人气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6
网友爆料称,郑州3名城管抢了商贩3捆粉条 金水区执法局:这仨人不是城管

南阳新村街道办:这些人实为流动摊贩疏导点管理人员,已批评教育并向商贩道歉

商报君想说,城市文明靠大家,只有一方理解支持,另一方按规办事,城市才能更美好

河南商报 (微博)记者 王杰

12月14日上午,有网友微博爆料称,郑州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抢了商贩的粉条,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

对此,金水区执法局称,网友所说“城管”并非其工作人员。而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则回应称:这些人不是城管,而是该办事处流动摊贩疏导点管理人员,他们因对商贩占道经营劝说无效,才“暂扣”了三捆粉条。

管理员也有执法权?对于网友质疑,金水区执法局第十中队工作人员表示,在占道经营的管理中,能暂扣东西的,只有他们的执法队员,且必须符合程序。

爆料

“城管”抢了商贩三捆粉条?

事发郑州市天明路与南丰街交叉口。

市民马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当时两辆满载粉条的机动三轮车停在路边,3名自称城管的男子勒令不准停车、售卖。

“那个商贩说自己快离开的时候被城管拦住了,抢了三大捆粉条。”马先生说,当时商贩就不愿意了,又夺回来两捆。

路边不少餐馆的老板告诉记者,这几个人确实经常在这一片出现,但一直都是便装,也没有证件,“大家都知道是城管来了”。

回应

金水区执法局:经调查,非我局人员所为

12点33分,马先生将他了解到的情况发布到微博上,很快引起网友热议。

当天下午1点29分,郑州市金水区执法局在其官方微博回应:我们马上进行调查,如果真是我局人员所为,定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下午6点36分,执法局官方微博公布调查结果:网友所称“城管”非我局执法人员。

其声明称,执法局从未聘请临时人员执法,正式的执法人员工作时必须着有统一编号的制服、持证上岗。通过对周围商户走访发现,当事车辆为灰色客货车,但执法局没有这种车辆。

昨日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在金水区执法局确认了上述信息。

南阳新村街道办:“城管”实为流动摊贩疏导点管理人员

当晚9点56分,一用户名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的微博用户称,网友指责的“城管”实为该办事处天明路流动摊贩疏导点管理人员。

声明中称,当日卖粉条的机动三轮车占据了快车道,严重阻碍了交通,由于该处紧邻天明路流动摊贩疏导点,3名工作人员就劝说商贩到疏导点经营。但商贩不予理会,为了促使其离开,管理人员从商贩车上暂扣了三捆粉条,并多次劝导,随后当事人同意离开,管理员将粉条归还。

昨日下午,南阳新村街道办工作人员对河南商报记者表示,该微博确实为其官方微博,鉴于疏导点管理人员在此事中行为不当,街道办已经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反省,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网友

街道办也有执法权?

对于“暂扣粉条”的说法,不少网友质疑办事处是否有执法权。

对此,南阳新村街道办表示,一切以他们的声明为准,其他不便多说。

昨晚7点,河南商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金水区执法局第十中队,事发区域为他们的执法范围。

“严格来说,像这种占道经营是由我们前去警告或者处罚,其他单位没有执法权。”十中队一工作人员表示,就算是执法队员暂扣物品,也得先出示证件,并登记在册、给予凭证,以备事情处理完后商贩领取回去。

“他们(管理人员)很明显是不能执法的,应该知会我们,走正常程序才对。”他说。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www.shenbosuncity.com  www.138mscc.com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