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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有志于成为律师的同仁应该好好看看,很真实,很残酷,但是告诉我们,只要你做,就有可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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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milesun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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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2-11
关于心态


心态决定成败  
执业之初,我经常也会着急明天的案子在哪里。因为当时也没有长期的客户聘请我做他的法律顾问,也没有一个大型的项目能够让我一年两年不用考虑生存问题。我有很长一段时期心态浮躁,忧心忡忡。然而每天坐在办公室着急或者幻想着哪天有一个大案子从天而降砸在自己头上解决不了房东催交房租以及移动公司卡断通讯信号的实际问题,与其这样,不如调整心态,周密计划,积极应对。
我曾经在事务所主任的安排下,为一个大型的企业服务过,一个服务周期结束后,当我提出续约的要求时,续约的合同却被其他事务所的同行拿到。
这个挫折让我我深刻地检讨了自己以往的工作中的心态,并从中找到了很多问题:做律师先做人,领导安排给我的业务,我只是消极的应付,客户人际关系从没有积极主动去维护,在服务周期结束时,对方单位的几位副总我居然都不认得,财务副总我只是在领支票的时候见过一面。所以,当续约的时候,他们当然没有必要为我讲话;和公司职员的业务交往有很多疏忽,认为自己属于公司的上层机关,和基层的员工交往时懈怠傲慢。而大公司的人事非常复杂,稍不注意,这边刚得罪别人那边就传到老总那里了。业务没有签下来,只能证明自己心态上出现了问题。
我直到执业的第三年才签下第一个法律顾问单位。这个客户我已经为他们服务了4年,它从一个单一的生产企业,发展成一个企业集团,给我的费用也逐年增加。我每周都去公司里,和公司上上下下混得熟稔,他们交办的工作也兢兢业业的完成。以前还每年签一次协议,到后来,协议都用不签了,我常换所,每次将新名片给老总,老总说,我不认你的那个所,你电话不变就行。
在很多业务中,都让我直接的感受到律师心态的重要。有时候,你的心态能够直接影响到你的客户。你在和他谈判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沉稳谦和,积极自信,有时能够让你顺利的拿到委托。不信你可以试试。
我还没有修炼到教谁怎么做律师的功力,我只会建议我的年轻朋友们去尝试我曾经使用过,并且我认为还会有些益处的方法。况且,有些工作方法或者心态特征是没有办法通过语言或者文字来表述的,这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我想谈谈作为一名准律师要注意的心态问题。很多书都引用过,“态度决定一切”,我虽然不认为主观的态度能够改变客观的状态,但我还是相信,每个人(不管是你的老师还是你的客户)都愿意看到一个工作积极认真,语气谦和诚恳,信心十足的年轻人为自己工作和服务的。这就是一名年轻的准律师所需要有的心态。

什么影响着你的心态?
1) 浮躁。
罗马不是一天可以建成的,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过程,知名律师和普通律师之间的差别不仅仅在于学问技能等方面的差距,很多差距来自于历练。资历很重要,当事人选择律师,大多会问你为谁服务过,你有多少年的执业经历?刚出道的年轻律师暂时还无法给出令客户放心的回复。而你总是感觉在其他部门或事务所的朋友的进步神速,他们或者比你早买车,买房,升职,这些都让你怀疑自己是否跟错了老师,是否自己时运不济,这些让你心态慢慢的失去平衡,让你开始浮躁。而浮躁的最大的坏处在于让你眼高手低,你不会再安心做一个价值2000元的人身损害赔偿,而会在办公室等标的为几百万的合同纠纷,哪怕那个纠纷还根本就没有生成。你也不会再去接巷子里弄里过来的离婚案子,除非当事人里面有一个是影视明星或者公众人物。因为你的浮躁,你会失去很多可能给你带来机会的客户,因为这些客户你没有放在眼里,而他们却在慢慢的长大。我2003年服务的一个客户,当时他才几家小门面,几十个员工,经过3年的发展,今天他已经是一个拥有6000万资产的老总,有几家分公司,300家连锁门店,1500多员工,年销售收入4个多亿。如果那个时候我错过他,我现在的肠子都会悔青去!

2) 名利。
律师行业是个名利场,顶级的大律师们一个个身家千万,再不济也每年有百万的收入,而你却看不到他们要花费多大的精力在业务上。他们的成功以及成功带给他们的利益着实让你羡慕。你恨不得马上就加入他们的俱乐部,过上流社会的生活。我不是顶级律师,不清楚这些人怎么获得成千上百万的收入,但我清楚的认为,财富的获得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除非你巧取豪夺,趁火打劫,否则短时间内很难得到别人需要一辈子甚至几辈子才能获得的财富。面对名利,你需要有清醒的认识。没人会是圣人,但古话还是要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还有一句古话也很实在,临渊羡鱼,不若退而结网。名利让你心动,而你却一下子找不到给你带来这些的机会和途径,你的心态可能会失衡。如果你把持不住,你可能会变成一个包打官司胸脯拍的砰砰响的讼棍型律师,案子搞得搞不定现在不管,先接下来再说,钱先收起来再说。你也可能会成为一个要钱不要FACE的律师,一个标的10万的案子,你可能会收代理费8万,还不让当事人还价。我不能说名利是个坏东西,那样显得虚伪,但我觉得,为了名利而做丧失律师良知的事情,做违反法律和执业纪律的事情就不应该了。
  
3) 挫折。
请你记住,在执业生涯的整个过程中,你会和挫折感斗争,你要有战胜挫折的心态,而不是意志消沉。没有人不受挫折,我记得有一次,去公安派出所调取一个证据,是关于一个已经去世的老人的身份情况,老人的名字换了几次,有不同名字的几本房产证件,子女因为这个争夺遗产。我去过派出所不下7-8次,有几次是没有找到户籍警,找到过三次,第一次是被拒绝,第二次是被搪塞,第三次去见的时候,我没有直接找户籍警,我找了派出所的领导,事情办成。其实只要户籍警察写一张不到20个字的便条加盖派出所的公章就行。为一个证据,我在一个基层的派出所受户籍警察的刁难,没有人不会觉得自己不受挫折。同样的碰壁和受刁难的情况我记得不清楚了,我的每一个案子办的都不是一帆风顺,不断的挫折和碰壁让我清楚的认识到,当事人委托给律师的案子,都是其能力所不逮的,否则,他没有必要花代理费请律师。我这样说的目的是,律师本来就是解决疑难问题的,没有钱等你去捡。遇到挫折时,你要调整要面对要战胜,而不是怨天尤人,责骂法治不健全,抱怨官吏贪腐渎职。
4) 少年得志。
有些行业是可以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有所成就的。比如最近几年的“超级女声”,聚光灯成就的美女们都几乎年方二九,竞技体育的大多数项目也对运动员的年龄有所要求,超过了一定的年龄就基本不可能成功。围棋界也有十岁不成国手,终身无望的说法。
但律师绝对不会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可以功成名就的执业。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些白发苍苍的顶级法官们,他们才算是功成名就的律师。律师职业需要的不单纯是从业者的知识,更重要的是人生阅历和处世哲学。有国外的法官对我们法院里的20多岁的年轻助理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很是惊讶,而这些案子的处理更需要法官们对生活的理解。
轻易的成功会让你心态失衡,少年得志会让你目空一切,调门提高。于是,你开始志得意满,开始轻视你的同事和朋友,开始认为自己如何如何的高明和头脑发达。所谓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依,请你千万保持清醒。律师行业永远是做不大的中产行业。你手中的那些小钱可能一夜之间就化为流水,而你却会为无法挽回自己的朋友而追悔莫及。


保持你的心态
在做律师助理的一年或者更长点的日子里,我建议你保持好良好的心态。那就是:
1)谦和。
对老师,对朋友,对同事,对客户,保持谦和的态度,有时候,吃亏是福,不要以为律师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争取利益,世间的事情,很多不是以利益来衡量的。有时争是不争,不争反而是争。这句话,我琢磨了很多年,发现确实是有道理的。斗鸡眼似的争些芝麻小利,却放过了西瓜样的大利。而在我遇到的大律师那里,我时时刻刻能够感受到他们人格中的谦和。
2)积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挫折,克服挫折。同时,保持进取之心,脚踏实地的从容进取。客户需要你的积极心态,这影响这案件是否能够胜诉。事务所需要你积极的心态,这样才能不断的拓展客户。你自己也需要积极的心态,这样你才会觉得做律师是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3)淡定。和名利场打交道,需要淡定。没有原则的律师不会有专业的判断。全部按当事人的意思做,法律还有什么价值?内心的淡定能够让你保持独立的专业态度,绕开职业中的陷阱。范文正公在《岳阳楼记》中的描述的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里所表现出的宠辱不惊是淡定。事务所同事之间竞争激烈,你无所适从,那么,孔夫子所倡导的“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退让也是淡定。
我还可以总结出很多你要保持好的心态,但我觉得这三点最为要紧,罗里八嗦的说了半天,但愿能给朋友们一点点收益就好了。

理解这些法官

法官也是个职业。他们虽然庭审的时候,高高在上的正襟危坐在台子上,实际上,他们可能想着早上和老婆吵了一架,被庭长指责没有按进度完成诉讼费收入指标,或者晚上打牌连和了几个清一色七小对,孩子成绩今年够上一中的分数线。你在开庭的时候,他们或许带着高兴或者郁闷的情绪,与你开庭时紧张、兴奋或者说不清的情绪一样。在庭上,没有人能绝对做到不带一点点的情绪。
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今天的庭上会在一个小小的证据上对你百般指责,让你打无数个电话去催促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原件并说明为什么不带来原件的原因,而这个原件在庭前的时候已经被对方当事人认可了。你也可以理解,为什么今天庭上一改往日的严肃严格,在一个你觉得不能自圆其说的问题上让你轻松过关。即便对方律师不断的对你这个问题提出异议,而庭上却毫不理会,并搪塞对方律师的发言。你甚至还可以理解,为什么庭上会一改往日的拖延,将案子一槌子槌掉。
不管你对法律和事实怎么理解和认识,你在法庭的目的是让庭上认可你对法律的理解对证据的认识。因为毕竟庭上的那个槌子在他的手里,而你却没有资格对他的一槌当场提出指责。除非你上诉或者申诉,即便你说得天花乱坠,如果庭上认为你是胡说八道,那你也只能认为自己比屈原还屈比窦娥还冤。
我说这个的目的是让你理解这些手持槌子的家伙,并和他们良好合作和互动,而不是对他们横加指责。
理解法官的郁闷。法官没有生活在真空中,除了生活中的琐事,他们在工作中也有烦恼。我们的法官要受很多部门和机构的管理,有的领导或者喜欢或者碍于求告会在一个和他的职责八竿子也打不着的案子上作出批示,让法官们依法办理或依法妥处某个案子。而法官们大多也会根据批示的精神调整自己对案子的思路。如果他认为这个批示很让他难办,那么他就会很郁闷。他或许因人缘不好没有被人大通过任命而只能在文书上挂代理审判员;他或许有一个对案件的观点而被审判长驳斥;他或许会有一个案子被政法委的领导们反复强调要求汇报;他或许准备判你胜诉而被某个领导紧急叫停,而将准备签发的判决书收回。这样你就能够理解:为什么法官总是在一个案子上拖延拖延再拖延,你每次给他打电话他总会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让你等待;为什么法官总是让你和对方代理人达成调解协议,让你将诉讼请求中要求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免除;为什么法官总是对你解释这个案子我也没有办法,有人向我们头打了招呼,这个案子就这样吧;为什么法官有时会向你抱怨一些你可能一下子都没有明白过来的问题,而后来你才恍然大悟,从此你们引为兄弟。
协助其办理案件。好的法官和好的律师会相互吸引,办出经典的案子。有一次一位初级法院的法官和我说过,“我真是佩服XX律师,他在我的庭上总是条理清楚,材料准确。。。。”赢得好法官的称赞很难,如果法官认可你,那么他会很仔细的思考你的观点,在判决文书中用他的理解阐释你的观点,而不认为你只是个吃吃喝喝的草包律师,而将你的文件扔在一边。
如果你有个案子需要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手续,不要以为交了申请和费用就完了。在做这个程序的时候,你应该提前前往法院,陪着他们去冻结账户和财产,如果需要动用法警队,那么你要动员当事人准备相关的费用,这些是诉讼成本。如果你没有这样做,估计你得到的可能就是一张裁定书。

不管你怎样去认识和理解这些手里拿着槌子的人,但这些人有时确实掌握着你当事人的前途和命运。你即便是对这些人不是很感兴趣,也懒得和他们盘桓应酬,但基于执业的需要,你还是有必要对他们有所认识和理解,不要动不动就去抱怨他们甚至威胁说要去投诉他们。

律师助理的工作内容
你怀里揣着自己的硬纸本本,满心喜悦的在一个事务所做助理,拜在一个有名或者没有名的律师门下,学习着如何成为一个合格律师的各种路数。我本不应该越俎代庖地告诉你要做些什么工作的,因为你的老师会指导你的工作,你的事务所老板会指示你的工作。但如果你遇到的不是一个成规模的所,你的老师忙得没有时间安排你或者闲得懒得安排你或者你的老板也没有想清楚让你去做个些什么工作,为了不耽误你的前途也让你在一年的时间内有所收益,我还是罗罗嗦嗦的给你些建议。
除了我以前说过的,勤务员、送货员、邮递员、网络维护员的工作外,你还要在日常担当下列这些角色,这些工作能够让你很快的成长:

1、 信息收集者。
我们生活在信息时代里,每天从电台、电视、报纸、网络上传递的信息铺天盖地的。这些信息杂乱无章,大多数对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我们各取所需,只会关系对自己有用的几条。比如,我是不会去关心哪里又发射了个导弹,或者某某体育健将又得到了一块牌牌的新闻;你或许用不着知道某个明星在和哪个家伙恋爱,或者某个总统被赶下台之类的消息。如果你是助理,你很有必要养成收集行业信息的习惯,这些东西经过收集整理,或许能够为你或你的老师带来些有用的资料。你应该收集的信息有:
1)最新的法规、规章。每天都有法规和规章公布,你有必要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否则,有可能在某次开庭的时候,你还引用着已经被替代的版本,而被对方律师当庭驳斥。你收集这些文本,可以递交给你的老师,也可以在一段时间经过整理递交给老师的客户。
2)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如果你上网,那么每天可以去中国律师协会和本地律师协会以及你认为是大牌的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和一些理论性的网站上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最新的情况。时刻关注行业的最新动态,了解那些大牌律师的消息和法学家们的最新理论,这些会让你不断的更新自己的信息库和知识库,会让你时刻认识到和他们存在的差距,而不会固步自封,成为井底下的田鸡。
3)服务行业的动态。你会为一个行业服务,不管你现在有没有专业定位,我还是建议你挑选一个你认为适合的行业去关注。这个行业里最新出现的情况可以帮助你调整服务的方式和思路。即便你认为这些和你没有关系,那么你了解一些,和你服务的企业老总们去聊聊也好,至少他们会认为你是个有心人。
你收集的这些信息,建议你及时的整理,信息需要整理才能产生效用。如果你只是将它们从电脑里网络上当下来,然后打印出来,那么你的作用和激光排版机就没有什么区别。
我要求我的助理每周给我一个简报,简报内容主要是行业的最新法规,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客户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本事务所的一些最新消息。然后,这个简报会由我助理逐一发送到客户的邮箱里。

2、 文件撰写者。
我的助理为我撰写一个案子的几乎所有文件的初稿。你的老师在收到一个案子的授权委托书后,我估计他也会将案子的文件扫一眼,然后将你叫到办公室开始交待任务,他会让你将所有文件都阅读一遍,然后让你列出重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还需要补充哪些证据,那些文件对案子没有任何帮助反而有害。围绕案件的事实,他会让你收集现行法规对这些事实的认定。有了事实和法律依据,他会让你撰写案子的所有文书。其实,写出一个基本合格的文书很容易,因为只要将要表达的写出来就行,但写出一个优秀的文书却是很难的,因为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字会过敏。你要撰写的文书有,起诉书、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法律意见书、结案报告、谈话记录、当事人声明书等等。在这些文书交付给你老师前,请你逐字逐句的校稿,没有任何一位老师喜欢看满是错字的文件。
慢慢的,你的文书的行文风格会和你的老师相接近。比如,你的老师喜欢在文书中先叙述事实再引证法规,然后推导出法律后果。这是典型的三段论。你绝对不会先引证法规然后叙述事实。而我的老师喜欢在起诉书的最后一段写上:“鉴于上述事实和法律,请求人民法院依原告之所请,判令被告xxxxx。”所以,我一般在起诉书最后一段无一例外的将诉讼请求重新叙述一遍,以使得主审法官印象深刻。

3、 案件协助者。
大部分老师会带着助理出庭,当然还有一些老师生怕助理学到自己开庭的路数而拒绝助理一起出庭的要求。如果你第一次跟随老师出庭,恰好老师忘记提醒你怎么做而你却不好意思问他,那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否则你可能会让老师非常尴尬。
你跟随老师出庭,授权委托书上却没有你的名字,或你的名字只是为了让你可以坐在席位上而临时补充的,那么我建议你:不要乱说话。你胡说八道会打乱老师的思路。
你要做的工作是,
1)记录开庭记录。法庭的书记员会记录庭审记录,但你不要指望他们的,因为很多书记员在开庭时会很入神地听着你老师和对方律师讲曲折动听的故事,而忘记做记录。而你的记录很可能是庭后研究对策的一种参考文件,你的记录要整理入卷,所以,我建议你养成速记的习惯。如果有些无法记清,你可以记录要点然后参考书记员的记录补正。
2)传递文书证据。你是老师的助手,在庭上,你要不断在案卷里为老师找到他要讲到的文件摘要或者证据副本。在庭前,你应该整理案卷,并按顺序的为它们编号,并告知老师这些特殊符号的意义。否则,这个有几十个证据和成百上千页材料的案卷,会在你喝水时不小心会让它们飞得满庭都是,那么,今天的庭就不用开了。
如果你帮助老师处理的是一件非诉讼项目。我觉得你做的事情更多。以一件小型的收购业务为例:你要根据老师列出的文件清单开展尽职调查,并制作文件摘录,标出有疑问并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文件;你要协助老师制作出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收购的几种可以操作的方案;你要协助老师考虑报价和反报价;你要协助老师参与实质性的谈判并指出谈判要点;你要协助起草收购文件;在完成收购后,你要协助老师参与收购后的企业整合。如果你没有弄好,说不定你会被对方也收购了去!总之,你在非诉讼业务中的协助,会为老师减轻工作负担,也能让你能力大幅度提高。

4、 文书整理者。
无论是诉讼案件,还是非诉讼项目,都会衍生出N多的文件,这些东西乱七八糟的堆在你的桌子上,随时要被老师提出来调阅。或许会一个重要的合同会被你不小心的粉碎掉,一个重要的证据不幸被你洗了次桑拿。所以,我不但不在办公室添置碎纸机,还要求助理每天整理文书。
不管你的桌子上有多少东西,我建议你有一个工作索引之类的纸张。这个东西不难设计,你打印几十份留在那里。每收到一个文件或者产生一个文件,你最好是在文件上编写一个号码,然后将这个文件登记在你的那个工作索引上,这样,只要你看看这个索引,你就可以找到那个压在如来佛五指山下的文件了。这个方法适用于任何大型或小型的事务所。你还应该有一个编号规则,比如,律师函按(200x)X字X号编写,出庭函按XX号编写,然后你弄个目录,你就能够很快的弄清楚几时几时发出过一个什么什么文件了,你老师问起来,你也会很快的回答出来。
你如果问我从哪里弄到这些方法,我可以告诉你,我编写过全套的ISO9000质量体系文件,其中《文件和资料管理》就是告诉我们这些文件要具有可追溯性的。我不想告诉你其它复杂的方法,对律师事务所,有一个管理文件就足够保证它正常运转了。
5、 客户沟通者。
有些律师不喜欢人介入自己的客户,哪怕自己的助理,担心自己的业务被他们弄走。我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所以,我的助理是我的客户沟通者。如果你的老师让你沟通客户,你要做些什么?你的老师可能会告诉你些好方法,我这里也告诉你一些我认为用起来好的方法。你要做的事情有:
1)每周和客户联系工作。不管你做的是顾问单位还是诉讼业务,你的老师都应该在每周和客户联系一次,这个联系的任务我觉得你完全可以胜任的。你应该在电话里询问客户本周的工作安排。虽然你心里在想没有事情最好,然后记录下他们的要求,向老师通报。
2)向他们发送事务所的简报。资料是你收集的,简报是你整理的,在你老师认可后,你应该立即向客户送达。这些东西不见得每周都有,你可以弄成一个半月刊或者月刊,但不能弄成一个随意刊。
3)拜访老师的客户。如果你能力胜任,老师也同意,你可以定期向客户回访,听取他们对服务的意见并及时调整工作,收集他们的信息,并从中找到可以为老师带来收益的情报。当然这些工作是较为能干的助理才能够做的事情,你也许也能做到。
至于其它,我不建议你采用,在客户那里,不该说的话尽量不说,不该做的事最好不要做,如果你还需要在老师那里学习到更多的话。

以上就是我为你整理的一个助理的日常工作,如果你看了这段文章觉得有些道理,那我建议你马上落实。如果你不以为然,那我也无可奈何,谁叫我不是你老师呢?

如何写法律意见书


什么是法律意见书

几年前,当国务院将为国有企业改制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列为律师的法定业务时,我欢欣鼓舞,因为总算又有了一个律师的法定非诉讼业务了。在此之前,大型融资项目比如证券上市,发行债券等均需要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这些业务,我至今都没有缘分接触过,虽然我在以前一段时期反反复复的研习它们的写作方法以及技巧,似乎这将是个屠龙之术了。实际上,法律意见书在被广泛的使用着,我的理解是,就是因为它的广泛使用,有重要的作用,才会被管理部门端上台面。

在我看来,法律意见书是唯一能最完整显示律师的法律家素质的实用法律文件。一位律师,在诉讼上无往不利,不见得就因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顺利完成一件大型的收购,很可能是因为善于运作经营,但要完成一件无可挑剔的法律意见书,那可能就要求其具备一个专业领域的专家级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了。

同样是律师的执业文件,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区别在于,1)前者大多发往客户,为客户解决特定问题,后者发往客户的对方,让对方为客户解决问题;2)前者长于说理,偏于务虚,后者长于实际,着眼务实;3)前者多有特定格式,后者不拘格式;4)前者多为一项业务的终结或者段落,后者即将展开一项业务。

法律意见书制作的目的在于专门为具体的客户解决某一个或者一系列法律问题而量身定做,会花费律师大量的人力成本,并且律师还必定会为亲笔签署的书面的文件而承担责任。法律意见书不单纯是法律咨询,它比法律咨询更加严谨和高端,它要解决的问题不是口头法律咨询能够解决的。所以,法律咨询可以免费,法律意见书决不能免费,大型项目的法律意见书绝对要造价昂贵。西方的一句法谚请牢记:“免费的法律意见一钱不值。”

如何写作法律意见书

我曾经在书市中见到过一本关于法律意见书的写作方法的律师专著。我有幸拜读过,并用书中的一些原则去对照自己写过的法律意见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方法技巧。

这些不是我今天想说的,我估计还没有哪个老师愿意让助理们独立去完成一件法律意见书并署名交给客户,除非他想丢掉自己的业务或者这个助理的能力已经让他觉得完全胜任了。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老师会将一叠资料交给助理,然后让助理们整理出一个线索,起草一个初步的轮廓就行。我还没有足够的本钱向你卖弄写作这份至关重要的文件的技巧,我大致向你描述下这个文件的写作方法就行,至于更高级的修炼,不是我这个文章能够解决得了的。
第一步:收集整理文件。
我收到的最多的一个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案卷材料有将近七百页,时间跨度有4年。你要在这样一堆文件中先理清头绪,整理出最初和最末的文件并将不同类别的文件归类。这个工作的方法,我记得曾经说到过。那就是运用工作底稿和索引。
你可以要求你的老师随时的向客户提出文件方面的缺陷,比如,复印不清,短缺页码、缺少某个类别的文件、缺少某个时间段的文件等等。文件的缺陷,将直接导致无法作出正确的法律意见。这需要不断的整理和补充。
同时,你应该将和出具法律意见无关的文件暂时放在一边,或者将它们作为参考或者退回客户。
第二步:罗列并研究文件。
法律意见书中,应该论述并详细罗列你收到的文件,这有点象判决文书中对证据的认证。这个段落可以为你减少风险,因为你仅仅对你掌握的事实进行分析并出具意见,你无法对没有掌握的情况负责任。
每一份文件,你都应该仔细阅读并详尽的研究。标识出该文件要说明的事项以及它的后续文件或者引申文件。
第三步:寻找法律依据并指出法律后果。
在研究事实的基础上,你需要寻找法律依据,并详细阐述该项目的法律后果。这其实就是法律意见书的最后一步,也是逻辑结构中最关键的环节。你收集并固定了事实,围绕这些事实又收集了相关法律规范,你最终的结论也只是一个推导过程的结果。法律意见书的结论部分的固定格式有,对项目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或者是对项目的可操作性作出规划和分析,还有的是为了论述一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而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步:提笔写作。
成竹在胸方能笔下滔滔,你最好在弄好前三步后,再提笔。非法定用途的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一般是:1)首部。说明意见书的标题和交付的对象。比如,关于xxx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编号(xx)字xx号。2)罗列文件材料,并指出“贵公司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发表法律意见”。这个陈述可以为你规避责任。3)主文。你的论述过程。4)结论。

你写好法律意见书后,建议你一定给老师作出评判,你第一份意见书被划成一道一道的可能性非常的大,请你不要有挫折感,慢慢的这些道道会减少。在论述问题的时候,请不要简单的引述法律条文,而应该展开来阐述。你给客户的意见书,可能决定一个几百上千万的项目,你可不能就两页纸千把字打发掉,否则你的稿费可能就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了。

如何写律师函

律师函是个什么文件
港台的政法肥皂剧中常常有这样老套的剧情,两个可能是大款的家伙争执起来,落于下风的一个会突然扬言,等着接我的律师信吧!好像这个信会让他增长势力无往而不胜似的。虽然我还没有在内陆的电视剧中观摩过这种套路,但实际上,我会经常替我的客户们向他们的客户或者对手发出过种种富含友好或敌意的文件。
我没有在任何一部国家的、行业的规范性文件里面找到过关于律师函是个什么东东的定义,我们的行业协会也没有就律师函问题发出过类似CPA协会执业指南性质的指导性文件,各位大律师在不同的著作中或者相关的教科书中也对这个常规性文件展开过一家之言。所以,当我学习老师写过的无数份行头叫《律师函》的文件并尝试着模仿他的语气写过一两份这种文件以后,在执业后收到客户转过来的各种式样各种口气的大小律师们的也叫做律师函的文件后,终于知道律师函到底是个什么文件了。
这份可以说是律师行业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件,被执业律师们熟练或生硬地运用的文件,让收到这个文件的人如坐针毡或一笑而过的文件,可能春风化雨或引来电闪雷鸣的文件的炮制方法,是准律师们在执业的前夕在自己不多的装备中有必要添置的。

如何写作律师函
我记得几年前,让一位实习生写了份律师函,词不达意口气桀骜,简直没有办法改。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案件的诚意,不是最后通牒,谁会害怕律师?让人畏惧的是法律后果,如果律师函写成了讨伐信,我认为这个律师是狐假虎威了。
所以,我尽量避免让我的助理在对案件没有深思熟虑前提笔就写律师函。因为没有到一定年头的修炼,不对对方有所了解,写不好律师函。我今天想谈谈律师函的写法。当然,律师函不是格式文件,也没有固定文本,律师函有没有效果,在于看函件的人。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写这个函件的律师的文学素养和法律功底,所以,不是把握十足,不要在你客户面前露出你的底子。
我写过N多的律师函,有回信的大约在20%,我已经很欣慰了。我记得最近的一份律师函是写给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我在函件中要求其给予工伤员工适当的补偿。在一周后,我收到了单位的回信,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函件加盖了公司的印鉴。这个结果让我满意,我知晓了对方对这个案件的官方态度。我的函件没有激怒对方,没有让他们将函件扔进垃圾桶。
如何评价一份律师函的效果,我看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两种:1)积极效果。对方收到你的函件,马上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你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法治昌明的地方经常见,商业社会,诉讼产生的是负墒,没有人愿意摊上官司,如果理性分析,会作出明智判断。2)消极效果。你的函件对方不予理睬,你再次发函,仍旧石沉大海。这样的律师函产生的是消极效果,作为你的代理方,会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主张权利,你所希望的和平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实现。

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不可避免要收到企业转来的律师函,有的会让我觉得很信服,我会建议企业领导规避后果。有的让我很郁闷,因为公司老总也不满意函件中的语气,即便会在诉讼中败北,也要委托我不惜一诉。我想说的是,一份完美的律师函,是一份用词华丽的商业函件,是一份叙事明白、法理清晰的申明,是一篇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锦绣文章。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有: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很抱歉,我不能为你提供一份律师函的范本,在我的理解上,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客户发表观点的文件,其本身就不具有格式文件的性质。你可以参考老师们的成功函件,或者对方律师们让你感觉压力甚大的函件。国外律师们的律师函我们也可以参考,虽然他们的表述被翻译过来是那么的拗口。或者你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收集整理同事们的各种所谓律师函的东西,去博采众长。如果你有创意,没有人会反对你将你的函写成普希金的《奥涅金》或者雪莱的 《西风颂》,能让对方老总头昏对方律师吐血,那也算你有成绩。

写律师函前,你应心态平和,对方非但不是你的仇家,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锦绣文章成为你的合作伙伴或者你的下一个客户。你通过函件,应该告知对方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声色俱厉的指责对方毫无诚信。如果不是基于客户的特别需要,我不建议将一份函件写成檄文,律师也不是洛宾王、陈琳,当然如果我的老总一定让我写一段能治曹操头风东东,那我也要尽力去完成它。律师函有时是侦察兵,通过你的函件,你可以知晓或者判断出对方对事态的看法。我很忌讳突然成为一个案子的被告,我起诉前,总是会给对方一个律师函,如果哪天我收到起诉书副本前没有收到原告律师的函件,我会战战兢兢,因为,要不我碰到的是个什么都敢弄的新手,要不我碰到的是个城府深藏的高人。

关于合同的草拟和审核


起草和审查合同是律师的基本工作,也是法律顾问的常规业务。你可以暂时不清楚怎么办理诉讼案件并熟练运用诉讼技巧,也不见得一定要制作出论述充分结论正确的法律意见书。但你一定要能起草常用的合同,如果老师将一件合同让你修改,你一定能指出合同中的问题。因为这个技能是一名律师所必须要具备的。没有一位当事人会理解一位不知合同为何物的律师能够在江湖行走。

合同的草拟

如果哪天你接到一个起草合同的任务,在开笔前,我建议你做如下的准备;
1) 明确起草合同的目的。
你首先要弄明白你即将起草的“条约”的目的是什么,是割地赔款还是双赢共享,是城下之盟还是划江而治。既然法律都认为,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文件,那么,你的这个合同是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还是让一个漫长的谈判最终尘埃落定还是是改变几方的利益格局,你一定是要弄明白的。
你可能会将房屋一个租赁协议弄成一个合作经营合同或者将一个几方股份合作协议理解成一个借款合同,再或者,你可能还会将一件居间或者行纪协议写作成委托代理协议。等等等等。由于你对合同目的的错误理解,你草拟的条文可能会与客户或者老师的意思南辕北辙。
弄明白客户的委托你起草合同的目的需要你倾听和询问,正确的把握他们的真实意图。需要你认真理解合同法的条款,并明白各种合同之间的差别。
当你明白客户的真实意图,比如理解他卖一件设备设备给乙方又从对方那里租回来使用的来来回回折腾是出于融资的目的;理解他收购一项抵押给银行的乙方资产并很快将资产解除抵押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其它银行更低的利息;理解他拿出自己的房子与乙方合作经营一项业务其真实目的无非只是将自己的房子租赁出去逃避国家的高额房产税费;理解他不息用高昂的价格将产品卖给子公司让其亏得倾家荡产其实确实一种惯用的转移定价的措施;诸如此类的,你就可以开始酝酿你的合同条款了。
2) 范本的使用。
网上有很多合同的范本,你的办公室也许也有这样的宝典,或许你会不断的收集这些东西并视为珍宝。常规的合同的起草,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稍微修改修改范本,确实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但大多数范本都比较简单,无法达到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目的。比如一件抵押担保协议,反担保条款,合作经营协议等等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就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范本。我的建议是,范本可以继续用,但不能拘泥于范本,没有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应该参照法律规定于客户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对于某些免费的范本,请擦亮眼睛。
3) 合同主体问题。
一个合同至少会有两方,即便是一个单方作出的承诺书,也有该文书指向的对象。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关系到合同是否得到及时和全面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出现争议时解决纠纷的诉讼是否能够胜诉。应该提醒你注意的问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机构,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一个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起草并签署的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关于合同的主体问题,你还可以继续参考合同法的规定。
4) 条文的设置。
各种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的条文设置相对简单些,你将要表达的意思用最精炼和最准确的语词表达就行。我建议你将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包括数量、质量、价款、酬金、交付指标和时间等等)几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署等一一列出就行,不是说条文越多合同就越完美,合同的条款繁简取决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不是写小说,一个租间房子作为住房的合同没有必要弄得像个房地产开发合同,但一个上亿元的融资合同却不能向和朋友借1000元吃饭那么简单。
5) 合同的倾向性。
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起草的每一个合同都会有倾向性,所有的霸王条款全部都是大大小小的律师们设计出来而被奸商们使用的。你起草合同时,不可能没有倾向性,否则老总或者老师会认为你糊涂或者书生气。合同的成立过程,也是几方谈判和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本来就不会绝对的公平,双方的的利益只能维持平衡。比如,由于要筹措资金,通过谈判,一方愿意将财产折价卖给一方,除非明显价值价格失衡,你不能说它显失公平。再比如,在合同的草拟中,你可能会加重对方的责任而让己方的责任相对较轻。己方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可能的少写不写,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量的多些。我不介意合同起查中的倾向性,合同文本还需要几方讨价还价的,我建议的是,即便有倾向性,也不要太明显,如果是个霸王条款,那也必须拿捏到位,不能引起极大的反弹。
6) 不要玩文字游戏和废话连篇。
经常看见一些合同中文绉绉的,一个简简单单几个条款可以搞定的合同,被律师弄得象个国际公约。最常见的文字游戏是国内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一单3、5万元的业务中,双方在合同中声明自己是合法主体,并信誓旦旦的承诺为自己提供的证件资料负责,而这个条款占到了合同字数的15%;还有,在合同前言中发表一大堆罗里罗嗦的宣言,让合同的目的上升到建设和谐社会维护世界和平。还有一些人,喜欢起草英美式样的合同文本,连篇累牍的,开篇尽是堆砌些无用的文字游戏,有时,甚至在合同中解释什么是“不可抗力”。其实这不见得就适合国内的法律环境,有些法官审理案件时,也是看着这些声明、解释就头痛,干脆跳过去。
再有的就是合同的条款中来一些 “本合同出现争议,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的效力由x方负责解释。”等等废话。
我的建议是,你起草一个合同,要约定的问题说清楚,没有歧义,没有重大的缺失就行,至于其它不必要的东西,不要写,也不要学着那些不适当的套路,将一些糊里糊涂的条款加进去。
7)掌握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
意向书其实就是个君子协定。常用于一个项目的开始,双方为进行一些初步的接触和解决一些程序性的事项而签署。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在于:1、解决的问题不同。2、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君子协定一般不设定违约责任条款,语气也相对虚拟,合同书中的约定比较刚性,多用陈叙性的语气书写。君子协定是否得到履行取决于双方合作的诚意以及一些条件的构成,合同书则必须履行。如果你要起草的文件是解决某一个程序性或者前期性的问题,你不妨将文件用意向书的语气表述,与意向书同类的有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文书是合同的有效的补充,当你认为形成一个合同会阻挠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而不签订书面的文件又不能显示己方的诚意时,你可以在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君子协定类文书中选择。

我举一个例子:
关于受让XX公司股份的意向书


受让方: (简称甲方)
出让方: (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方就相关股份的转让事宜进行过磋商,为确保实质性转让工作的顺利进行,几方达成如下意向:
一、 乙方的相关股东同意向甲方出让部分股份,并理顺公司的股权结构,形成由甲方持有乙方51%以上股份的持股格局。
二、 为实现上述第一条所确定的目标,乙方召集全体股东会议,确定拟转让股份的股东名单,股份比例,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三、 甲方持股的比例以及应支付的相应对价,在尽职调查完成后,通过谈判进行确定,甲方与乙方各拟转让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四、 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为便于尽职调查的进行,乙方应向甲方以及甲方授权人员提供如下方面的真实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 本年度1-10月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件);
2) 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年度审计报告;
3)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全部章程修正案;
4) 全部股东会决议;
5) 公司股东名册;
6) 公司的房产、土地、车辆权属证书,固定资产清册,存货明细、对外投资情况、账外资产明细;
7) 公司无形资产情况;
8) 公司银行负债情况以及其它相关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0) 公司未决诉讼情况,公司未执行完毕的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
11) 公司未缴纳税款情况;
12) 公司面临的行政处罚情况;
13) 公司应收、应付货款情况,已经超过2年的货款客户名单、数额;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14) 公司员工名册;
15) 公司架构介绍;
16) 其他甲方需要了解乙方同意提交的资料;
上述资料,乙方均提供复印件即可。
五、 甲方收到上述乙方提交的文件后,在15日内开始与乙方股东进行股份转让事宜的实质性谈判。实质性谈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乙方拟出让股份的股东或授权人员进行。
六、 甲方审查乙方提交的文件,认为无法实现受让股份的目的的,甲方全部退还乙方的资料,并承诺对资料保密。
七、 股份转让过程中的其它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上述例子的意向书是要解决一个股份转让的项目,为项目目标的最终实现,双方要各自完成一些程序性的问题,但又要确保项目的工作进度,于是,双方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为完成实质性的目标展开工作。
这个君子协定的好处就是,双方明确了共同的目标但又不一定要受这个协定的限制,既显示诚意又不会拘泥于一个选择。当条件成熟,双方可以实质开展项目,如果出现阻滞影响各自利益,那么双方可以各走各路,也互不亏欠。

合同的审查
合同审查的主要原则在于,1)确保合同的完整和合法,解决合同中的缺陷和与现行法律的抵触。2)维护己方在合同中的利益。客户或者老师将审查合同的任务交付给你,我建议你以上述原则作为你的工作原则。一般而言,合同审查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1) 审查合同的主体。
不管是何种性质的合同,合同主体的合法性会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和合同是否能够履行。在审查合同时,请注意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关于合同主体问题,请参考合同起草中的叙述。
2) 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即便法律强调契约自由,但在某些领域还是用公权力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的规定,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得不到法律保护。审查合同时,请留心你审查的是不是一个走私贩私、买卖禁止流通的产品的合同;是不是在审查一个逃避税赋或者规避法律制约的合同,对于属于合同法中的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的合同,请你一定要立即指出并设法修正。
3) 注意补充修订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
合同中的技术性条款包括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的解除方法、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的文本数量、文字效力、合同的管辖法院等等不涉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条款。这些条款虽然不影响合同的实质,但对合同的履行以及出现争议的解决确是至关重要。我一般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因为我对一审终局的仲裁缺乏信心。对于诉讼管辖地,除非是专属管辖,原则上约定管辖地为己方,如果不行,则将管辖条款约定为:“本合同出现争议,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己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在某些大型合同中,应该将合同的技术性条款设计周详,或着倾向于己方。再比如,对于合同的解除,可以设定为,“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即便履行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另外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有某些律师,为了收取代理费用,不惜利用当事人对法律的陌生,怂恿其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其实合同中增加这样一个“自我销毁”条款,即可以解决问题,又何必劳民伤财的诉讼?

4) 视情况淡化或强化合同的约束力。
合同约束力主要体现在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上,你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己方为主要义务的合同,以淡化己方责任为主要目标。对于对方为主要义务的合同,以强化对方责任为主要目标。对于己方先履行或双方同时履行的合同,应强化对方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约定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建议在合同中笼统的表述为:“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违约方赔偿xxx违约损失。”因为这样的约定容易引起争议。违约责任应根据主要合同义务来确定,例如,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数量质量以及交付时间为卖方的主要义务,及时按约定支付货款则是买方的主要义务,约定违约责任应根据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来约定。
5) 将合并在一起的合同拆分。
合同涉及的主体有时会是多方,我曾经审查的一个合同有6个不同的利益相关方,这样的合同几方利益纠缠,非常复杂。如果出现违约情况,所有相关方的利益均无法保证,在解决争议的诉讼中,所有相关方均会牵扯其中,不利于其它相关方权利的保护。比如,一个常见的借款项目中,会有借款人、出借人、担保人、反担保财产所有人等等相关方,如果将这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笼统的写在一个合同中,可能会出现表述不清、互相牵制的情况。我建议的做法是视这些相关方在合同中的不同作用,以及不同的合同法律性质,分别设计各相关方之间的合同,分别签署。比如,上述的那个借款项目可以分别起查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这样,几方的法律关系就更加明晰,出现一方面的违约,也不会影响合同的其它方面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对合同草拟和审核的理解,但愿你是个务实的人也愿意在读完我这段文字后在仔细的去参研合同法以及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最高法院关于合同的其它批复答复。其实,起草和审核一个合同并不难,难的是你起草和审核的合同能够得到对方律师和当事人的认可。所以,一个合同反反复复的起草和审核是很正常的,双方的利益趋于平衡时,也就是合同签订之日。当哪天出现新的不平衡,要不是修改原来的合同,要不就是对簿公堂。无论是哪一种结局,当事人都少不得你,除非这两方都来自《镜花缘》里的君子国。

客户需要策划

我们还都没有混到每天坐在办公室就有有大把的诉讼案件摆在案头等着我们来挑选,就有大客户主动的慕名而来的哭着喊着的要将案子或法律顾问交给我们做的程度。我们暂时还不能获得太多的已有客户的介绍和推荐,让我们能堂而皇之的进入百金之子的明堂。所以,我们还只能走毛遂和冯锾的途径,通过周密的策划和主动的自荐来实现自己的价值。

很多书里面都讲过服务怎么去营销,要不是很理论化而缺乏可操作性,要不是成本太高我们还承受不起,要不就是闭门造车没有实用的价值,总之要进行一项好的客户策划,除了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还要有敏锐的市场头脑的。

不是每个律师都愿意放下架子去和陌生的准客户们谈合作的事情并且适时适当的介绍自己而不攻击同行。很多律师除了将一个案子做好外,没有继续开发新案子的能力,或者新的案子大多靠介绍获得而省去在市场上打拼竞争的风险。实际上,新律师的业务来源分为几大块:
1)从老师那里接过来的。老师会将自己处理不了的客户交给自己的助理来处理,久而久之,这块业务就成为助理们独立执业的基础。
2)朋友和以往客户介绍的。这块业务的来源并不稳定,但也占到一定的份额,但介绍过来的业务忠诚度较高,能够形成长久的业务来源。
3)找上门的客户。对于一个没有名气的律师,这种情况纯属运气,这类客户几乎没有忠诚度,对你也挑三拣四,你要谨慎处理。
4)自己开发的客户。这类客户会随着执业年限的增加而慢慢占到你客户来源的主要部分,你也会慢慢学会如何设计新颖实用的法律服务产品来投入市场。

我想谈的是,如何策划一个适合客户需要的服务产品来做大、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我以前做过几个服务产品的策划,市场的反映也比较好,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向刚开始进入行业的朋友们推荐。
1)调查市场。在做策划之前,要了解市场的需求,这需要做些调查,因为你的策划是针对一个方面的法律服务,所以,你必须了解有多少客户会对你的服务有兴趣,市场调查可以通过设计投放调查文卷、电话随机拜访、上门了解等形式,如果你资金充足,可以委托专门的市场策划机构帮你弄这些。
2)分析数据。你要做的是对收集来的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有很多信息是公开的,比如本地有多少律师事务所,有多少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多少,多少律师在做法律顾问,多少律师根本就挂个名而不从事这个行业,律师的平均收入是多少,行业的收费标准如何。本地有多少人口,平均工资是多少,有多少家企业,企业家们的法律意识如何。本地的法律环境怎么样,几个区级的法院每年能够受理多少案件等等。这些基本的数据能够让你判断出本地的基本情况,而不是听信某某说这里不好弄那里没关系。
3)设计方案。法律服务行业中的服务已经很细分了,比如,刑事诉讼领域里面有专门做侦查阶段的律师,提供将嫌疑人保出来或者免于被起诉的服务;再比如,有的律师会在法院边上设立一个办公室,承接文书代书和代理诉讼业务,有律师会专门在当地的看守所、公安分局、交警队附近开设办公室,也有在工商局附近打出大大的招牌的律师事务所,为什么?因为那里会有客户出现。这些都是一些设计方案,其实你不要以为这样做太低级,这种做法虽然没有那么含蓄,但管用和有效。
方案的设计必须有针对性,不能胡子眉毛都兼顾,你善于从事哪种服务,你就做偏重于哪种方式,不要因为哪种时髦就去做哪种。
4)实施方案。再漂亮再理论上无懈可击的方案,也都需要细致的组织实施。你手里拿着这个方案,总是说,好东西啊好东西啊,就是不投入人力物力去实施,那么你也不会有好的成效。实施方案比设计方案更加重要,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追求执行力的原因。比如你可以将实施分步骤,首先让市场知晓你的服务,可以通过广告、公益活动、促销活动等方式进行,然后你可以选择你认为优质的潜在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和积极跟进,最终建立合作意向签订合作协议。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你应该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调整和弥补方案的不足。

关于证据
证据的收集

关于什么是证据以及依附于我们国家三部诉讼法的三种不同的证据体系的共性和区别,有无数的学者和实务领域的人士发表过N多的论文去论证和说明。你也在各种教材和参考书中读过或者研究过,我就没有必要再做过多的论述了。我要说的是如果你接到一个案子,从哪些方面着手收集证据以及形成证据链条。我想举一个实际的案例来进行分析。
案例:A公司是某省著名商标“海X”的持有人,该商标使用在A公司生产的某建筑材料上。A公司发现,有B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用的商品名称为“鑫海X牌XXXXX”,B公司在商标使用上,尽力淡化“鑫”字,使消费者很难判断出“海X”和“鑫海X”之间的区别,造成A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引发诉讼。
作为原告律师,你应该从哪些方面收集证据?
原告的证据清单为:
证据清单

第一组证据:关于原告公司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美誉度的证据。
1-1、原告公司营业执照。
1-2、“海X”商标证书。 证明,原告拥有“海X”注册商标所有权,以及“海X”注册商标法律保护的期间和使用范围。
1-3、“海X”注册商标荣获X省著名商标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4、“海X”注册商标荣获的相关荣誉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1-5、“海X”牌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证明,“海X”注册商标在行业内获得了相当的荣誉,得到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可,享有一定的美誉度。

第二组证据:关于被告主体地位以及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证据
2-1、工商行政部门的公示资料。证明被告的主体地位。
2-2、被告几种侵权产品的外观照片。证明,被告在与原告相同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商标相近似的商品名称的事实。以及被告有意在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海X”商标,混淆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的事实。
2-3、X知司鉴字(200X)第XX号《技术鉴定书》。证明,经过技术鉴定,被告行为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权的侵权。

第三组证据:关于被告产品的销售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证据。

3-1、公证书。证明被告产品在市场销售的情况。
3-2、XX地区的销售票据若干张。证明被告产品的销售区域。
3-3、原告2004年9月-12月与2005年9月-12月销售报表对比。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情况。
3-4、律师事务所合同以及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5、公证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6、鉴定费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3-7、其它合理费用发票。证明原告为追究被告侵权行为而支付了的合理费用。
原告的证据中,有书证、物证(实物和照片)、鉴定结论、当事人陈述等。取证的方式有: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在管理部门查询、现场拍照取证、为证明物证实物和照片的真实性,还委托了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取证等取证方法。证据清单中列出的三组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证明原告的主张。
思考: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当如何收集证据,反驳原告的主张呢?

1)要有证明案件主体的证据。一件诉讼案子,你首先要证明的是双方主体地位的成立。这些证据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我担任被告代理人时,常常有收到的起诉状中被告的名称都弄错了的情况,因为企业的名称经常会发生一些细微的变化,比如增加前缀或者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成股份有限公司,一个字的不同都会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如果你是被告代理人,你只要提出主体不适格就足以让原告被驳回起诉。如果你是原告代理人,请不要怕麻烦而不去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调取证明被告主体地位的证据。
2)证据要分清主次而不能无所选择。凡是能够证明自己主张或者能够驳斥对方主张的材料均可以先收集起来进行分析,这些材料来源于委托人或者政府机构或者委托人的关联机构。有些证据是关键的证据,是成立案件的必要证据,而有些证据只是辅助性的,你要分清主次。比如,一个合同纠纷的证据至少要有那份引起纠纷的合同以及因为违约而给你造成的损失的证据,至于其它,可以分为辅助的证据。一件人身损害案件的证据至少要有侵权主体以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证据,至于被侵害人的血迹斑斑的照片和破碎的衣服之类,除了烘托气氛外,其实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3)证据要相互印证而不能相互冲突。举例的证据清单中,几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来证明被告侵权的事实和损失。而一个孤证是很难证明什么问题的。比如,一个简单的借款纠纷,如果你只有一张借据,能不能绝对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呢?我看不见得。对方可能会抗辩说这个借款是被逼无奈,或者说是双方再谈恋爱因为分手而写的分手费等等。一个离婚案件,为了证明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能不能就凭借一张对方和怀疑是第三者的人的亲密照片来证明不正常关系呢?我看也不见得。对方可能抗辩说这个人是他的表妹或者她的远房表哥。再比如,一件合同纠纷中,同时会出现主合同和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和主合同之间存在着抵触,你就不能直接认为对方违反主合同来主张权利。否则对方会用你的证据对你进行打击,姑苏慕容的传统路数。

证据材料的保管
律师过失丢失和毁损证据材料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如果处心积虑的故意这样做,那就是违纪和违法了。从轻的方面说,这个律师会被当事人认为不牢靠。从重的方面说,这个律师可能会面临索赔。所以,当我们代理一件案件或者受理一个项目起,一定要注意证据材料的保管问题。我建议你这样做:
1) 避免收证据原件。
我的案卷中,几乎没有证据原件。法院立案和审理中,案卷中也不一定需要原件,除非是已决借款案件的欠条和判决离婚后案件中结婚证可能会被法官收起来,(那个东西留在当事人手中本身就不妥)。因此,你的案卷中尽量避免出现原件,证据交换或者开庭时,所有需要核对的原件让当事人携带就行。我有一个案子,证据原件有几麻袋,大部分是证件和会计凭证,这些东西我不敢经手,丢了毁损了我可负责不起,因此在证据交换时,我让当事人派出了他们的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不收取证据原件对自己是个保护。
2)收到证据材料,向当事人出具收据。
养成一个出具证据收据的好习惯。你交给法院的证据,法院也会给你一个证据收据,当事人交给你证据,你一定要给他一个收据。这样做,可以避免法庭认为你证据不足而在你和当事人之间引起的互相指责的纠纷。也可以避免某些没有诚信的当事人将一个原本就子虚乌有的证据的缺失的责任归结在你身上。还可以给当事人你的工作规范的印象。一张收据,一举多得。
3)理出头绪,编写清单。
一个普通案件,都会有十几或者几十份证据,大型的案子,可能有成百上千的证据。因此,你必须在收到证据后,理出头绪,将证据分组并列出清单。能够证明相同事项的多个证据可以编成一组,你应对这组证据分别编号。证据清单的编写有很多中,上述举例只是一种编写方法,你还可以尝试创制出适合自己工作习惯的清单编法。
4) 制作证据副本。
一般而言,你的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你至少必须准备3份副本,其中一份交法院,一份交对方当事人,一份交自己当事人,正本由自己作为案卷的必备部分。制作证据副本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也有利于保管证据,即便其中一份有缺失的情况,你也可以在其它副本中得到补充和印证。将你整理好的证据和证据清单交一份给当事人备案,不但有利于保管证据,也有利于让当事人对你有良好的印象。
5) 及时归档。
案件的一个审级结案,你应该及时将案件材料归档和订卷,这样可以避免证据材料的丢失和毁损。具体的工作方法,请你参考关于案卷的章节。

律师助理守则一:管好自己的嘴
在庭上,不到法庭辩论的阶段,你对案件的法律问题进行阐释准备滔滔雄辩时,法官会毫不客气的打断你,并在心中讥笑你是个菜鸟。在给当事人做法律咨询时,老师们会提醒你,不该说的话不要说,要不然你的职业就不能产生任何的价值。如果你有机会跟在师傅身边,你会发现,师傅们说话是分场合的。他们可能是口才出众也可能是不善言谈。而实际上,在法庭上在客户办公室在各种的社交场合,真正的高手不一定是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家伙,法官、领导、客户们可能更看重掷地有声、一言九鼎的人。在言谈方面,我对你有些建议:
1)不公开谈论当事人委托的事务。
法庭开庭前,你在候庭的走廊上时,切记不要和同事交流案子的情况,这种交流包括询问案子的准备情况,打电话征询未出庭当事人的意见,问其它同事这个法院有没有熟人,主审法官的电话号码是多少等等,说不定离你不远的地方就是对方当事人的律师,而你的话会一字不差的漏到了他的耳朵里。在客户的公司里,你或许负有起草某份重要文件的任务,而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司里,会门户众多,你自己都不清楚谁是谁的人,你在公开的场合,随意的说话,保不定你的文件还没有出台,关于这个拟出台文件的对策就已经在公司的内部网络上被所有人浏览过。在事务所,除非自己的老师,请不要随便向同事谈及你或者你老师获得的委托,不管这个委托事项在你看来只是个鸡毛蒜皮的小CASE,因为你做的工作不是收集并发布张家李家的蜚短流长。对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的律师是一个口风极其紧打死也不会招的人,那么这样的人至少是可以信任的,如果加上他还能力出众,那么这个律师就是可以托付性命的人了。有句很俗的话建议你记住,并贯穿执业的整个过程,那就是:“真言不传六耳。”
2)不公开评价当事人。
来你老师办公室的人,会是形形色色的,即便你老师设定了代理案件的范围和客户的类型。你或许因为他精明吝啬而对他内心满腹牢骚,再或者你认为他人格卑鄙而内心对他极度厌恶,再或者你认为他阴沉险恶而内心对他倍加提防,总之,你在面对这些当事人时候,总希望自己有阮藉的特异功能青白眼,对你鄙薄的人加以白眼。
而在我看来,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在对待当事人上是有风格而没性格的。即便对当事人的人格和处世哲学有不认同的地方,也不必公开的予以评价,也不应该影响法律服务的质量。律师是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服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律师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法律技术工作者。你的职业不是评论家或者伦理学家或者心理学家,我们也没有受到委托对某个当事人的人格问题进行评价或者指责。公开的说这个当事人怎么怎么,那个当事人如何如何,只能让人对你退避三舍,因为你是一个喜欢花边新闻的八婆。

3)不把话说满。
如果说,能够实际解决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会体现你的分析水平的话,那么用适当的语气语调来表述则体现的是你的修为。你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虽然简单但也不是法学院课堂上的案例分析,你实际出席的法庭即便简陋也不是学习期间几个帅哥靓女组织的模拟法庭,你可以在做案例分析时条理清晰让老师都认为无懈可击,你也可以在模拟法庭上滔滔不绝意气风发让你的恋人幻想你是个金牌大状,但如果你停留在这些记忆里并想当然认为实际工作也是这样,那我估计你会是赵括第二。
实际上,不到判决书生效,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已经胜诉,不到合同完全履行,你不能绝对断定你参与的项目已经成功。很多不可遇见的因素和人为的因素是法学院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中不可能考虑到的。因此,你可以条理清晰地完成作业,并在结论中作出绝对的断定,你可以意气风发地进行辩论,并认为模拟法庭的判决肯定是你胜诉,但在实际工作中,你不能对当事人和老师说绝对肯定的话。
面对法庭的结论以及一个代理事务的最终结果,老师们对待当事人寻求答复的话语或眼光时总是语气肯定而用词谨慎的。语气肯定能够给当事人信心,用词谨慎则给自己留下余地。

4)不诋毁其它同事。
在一起工作久了,势必会对经常在一起的同事非常的熟悉,既清楚他们的优势和长处也知晓他们的弱点和不足。工作中,即便是一个合作融洽的事务所,同事之间也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摩擦和分歧。利益或者理念上的分歧可能会导致冲突的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会导致合作的失败,而理念上的分歧会导致事务所分裂。还有可能是,你和同事之间存在着竞争,而你可能认为某个机会对你至关重要,你一定要争取到。因此,你可能会制造些事端以改变竞争的格局,或者当你在竞争中出局而迁怒同事,于是你可能会不惜诋毁同事来报一箭之仇。
如果你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你将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如果你是个斤斤计较的人,你可能会与很多机会失之交臂,如果你在执业之初就形成了不惜诋毁别人的名誉来获得他人好感的习惯,那么,正直的人都会对你敬而远之。

养成谨言慎行的习惯不但有利于做好律师行业,还有利于做其它任何你能够想象到的行业。炒作大师们在某些公共场合会胡说八道地制造让人无法判断的消息,而在这些消息被公布前,他们的保密工作比任何人都做得好。如果当事人没有授权你在某个问题上发表意见,请你在任何人面前都说:“无可奉告”,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和爱人。

守则二:做好自己的事
做好自己的事其实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因为你不是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相反,你的工作是希望与越多的人打交道越好。如果你只是个电脑程序员,每天对着电脑编写自己的那部分程序,让程序能够“跑”起来就算完成工作任务,可惜你是个准律师,你的工作有不断的解决麻烦并制造着同样多的麻烦的功能。因此,规范自己的行为是有现实意义的。
《论语》曾子曾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为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用在这里的意思就是指,老师交待给我的工作做好没有?和同事协作的工作我的进度完成得如何了?老师传给我的一条心得验证了没有?我每天要反复的思考三遍。其实,我认为,老夫子的谨慎是有好处的,因此我建议你:

1)不要插手别人的案子。
你可能嫌弃手中的工作很低级,用不了几分钟就可以搞定。这样的工作让你觉得浪费了你大好的时光和消磨了你扫平四海的能力。于是,你就可能象我们常常谴责的某个超级大国那样去插手人家围墙里面的事情。这样的表现有,对别人的案子表现出过分的关心,问这问那;有事没事溜达到同事的桌子前,翻阅他正在处理的案件,并指出他的错误,提出你的意见;对你同事客户的来电表现得异常的热情,并主动帮对方出高明或不高明的主意;冒昧的向同事的客户发出函件或不速的拜访他们,让同事感到非常的恼火;直接恳求不是你老师的律师带你去参加某个案子的庭审;未经过允许,查阅不是你老师的律师的以往案卷并摘抄其中的部分。等等等等。而你可能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危险和挑衅性,而只是认为你在帮助别人或者向别人学习。
没有任何一个法规禁止你这样去做在你看来是帮助同事的事情,也没有哪个规则规定你采取何种方式向别人学习,但这种行为却破坏行业的潜规则。因为同事不是那些需要你扶着过马路的老太太,也没有一个大大的行李需要你帮他提着上车。每个律师都会有自己的客户群体,这个群体是不太欢迎其他律师的介入的。除非他不再想为某个客户服务,或者诚意邀请你协助他服务。他如果真的需要你帮助,会采用合适的方式向你表示。当然,如果你只是偶尔对他们的案子表示出热心,同事们可能会认为你是个新人,不会计较。如果这种行为成为习惯,那么,你绝对会在这个事务所不受欢迎,因为你对他人产生了威胁。

2)不参与事务所的人事纠葛。
律师事务所依靠人合而建立而发展,因为心散而产生分裂甚至破产。只要有律师的地方,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人事纠葛和利益冲突。可能涉及到投资比例、利益分配、分红方案、费用分摊、案件协作等等等等之类的事情,由此而引起了某某和某某有矛盾,谁又是谁的竞争对手之类的问题。但这些是合伙人之间或者律师之间的事情,与你没有什么关系。你的老师只指导你如何做律师,你没有必要学他如何和某个律师或者事务所的某位合伙人斗,请记住,“君子不党”,你不是任何人的棋子,也没有必要在所谓的棋盘中被莫名其妙的牺牲掉。你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参与到这些争权夺利的游戏中,除非你不在乎自己的前途。
在一家合伙人之间矛盾重重,律师之间与邻为壑的事务所里,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得谦和和大度,而且律师的很多坏习气会深深影响你,比如,机关算尽,铁索横江,城府深藏等等。你只是个想拜师学艺并徐图一展抱负的有为青年,这些家伙会毒害了你。如果这样,你可以引证老祖宗的几句话“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走为上”。

3)对自己的老师负责。
事务所里的每一个资历比你深的人,你最好都对他们保持尊敬的姿态,即便你有时会不屑某个人的做派,这样可以使大家对你印象良好。但你不必对每一个人负责,各人有各人的职位和工作范围,在工作上,你们只是互相协作而不存在相互统属。你唯一要负责的人是你的指导老师。他才是你的BOSS。
老师交给你的工作,很多是老师的客户要求限时办理的。比如,一个比较紧急的合同要求审核,一个律师函要求起草,要求查证一个比较重要的资料,希望帮助查询一个比较生僻的法律法规。老师将这些工作交付给你,希望你能够及时地完成,以便于他向客户交待。你必须尽快地完成这些工作。
在律师事务所,除了负责人的临时指派的工作任务外,你只对老师负责。没有老师得到的许可,你参与其他律师的案件,服从其他律师的指示,他可能会认为你准备另投明师。没有老师的同意,你也不必直接和老师的客户发生业务上的联系,否则老师会认为你不可靠。即便你没有任何想自立门户的想法,但你仍然要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循行业的规则。

4)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你应该是一个有团队精神有协助精神的人。有时,老师会和几个律师一起合作处理某个业务,临时的形成一个工作团队。这样的临时性结构经常的出现在我们的工作中。比如,一个大型标的业务的投标,会需要有3名以上的律师和他们的助理团队才能开展。一个大型顾问业务,单独一个律师也无法承接。
你会负责某个业务的一个部分的工作,比如,你可能负责背景资料的收集、负责某项基本文件的初稿起草,负责对所有助理们起草文件的汇总等等。这些都需要你和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相互之间的良好协作,需要你有按部就班的工作态度,你必须按工作计划完成自己部分的工作,而不需要依靠同事帮助,也不能因为你的进度缓慢而让整个团队无法实现工作目标;需要你善于沟通,你的工作有时需要借鉴别人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果,这就需要你能够即时和同事保持沟通,否则你做出的那部分工作无论如何都不能与整个项目保持一致甚至相互矛盾。

在一个事务所或者一个团队中,很多情况下,没有人会对你的一言一行进行指导,但你的行为却无时无刻不被你身边的人所观察并在内心对你作出评价和判断。而没有人会是完美的左右逢源的人,所以,古人让我们“慎独”,要求我们即便在一人独处的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律师助理的书单

为什么读书
大多律师都喜欢读书,因为阅读其实是自己工作的一个部分。古人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那个时候是没有电话和网络的,即便有一个叫邸报的政府公报式的杂志,但也不是秀才一级的读书人可以看得到的。因此他们的信息获取,大多来自那些印刷粗糙线装书。当然,也有不怎么读书律师,他们信奉的是“刘项原来不读书。”和“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样的律师要不是每年赚几百万要不就是慢慢的混不下去,我暂时还做不到每年几百万的赚,但也不想越做越往回去,所以,我还是坚持读书。
网络上有朋友希望我给他们推荐些书,这是件让我为难的事情。因为给人推荐书很容易将自己的底子抖搂了出来,故你不能太作。将自己没有读过的书推荐给别人,就象给某人介绍一个自己都不熟悉的人做对象,时时害怕这个人会捅出什么篓子,或者弄得人家不能琴瑟和谐。对自己读过的书,即便自己觉得好,也不敢贸然的推荐给别人,又有点担心人家挑三拣四的,甚至还来怀疑你的阅读品位。在我看来,一本书好不好,对你有没有帮助,就象自己鞋子合不合脚,别人是不知道的。

你能考得过司法考试,我就没有必要向你推荐名家或者非名家编写的教材了。这些东西估计你读了4年多,也很烦了。但如果你读书是为了一个什么什么样的目的,要搞清楚某件事情,那么我建议你还是读教材好,省得这个那个的观点让你犯糊涂。如果你读书只是为了明白些道理,或者和人谈话不让人觉得“言语无味、面目可憎”,那么你的选择会多很多。

建议你读的几本书
古人离我们也已经很远很远了,大多数人也不愿意在故纸堆里找出什么业务来。所以,我也不向你推荐我们引以为豪的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了。早几年流行国学,现在好像广州还有一个学校专门教人家小孩四书五经,经子史集的。我倒是想向你推荐下《论语》、《春秋》,大宋朝的开国宰相赵普曾经大言不惭的说,他只要半部论语就可以治理天下,三国演义里《春秋》这本畅销书也让关云长秉烛夜读,通宵达旦。而《论语》确实能够让我们实实地内心充满安定的感觉。孔子制春秋,骂尽天下乱臣贼子,而春秋也委实能够让我们远远地体会到人心险恶刀光剑影。至于诸子之书,我个人觉得,孟子太霸道、老子太玄妙、墨子太清苦、韩非子太险恶、孙子太诡道,朱子太虚伪,这些人的书动不动就上升到治国平天下的高度,读起来觉得离自己太远。倒是《庄子》有必要通读,这本书汪洋恣意,开了自由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先河。他宁愿“曳尾涂中”也不愿“以境内累”的态度,很是对我的胃口。
至于经典的古典小说、戏剧、诗歌等名著,估计你基本都读过的,我就不班门弄斧了,如果没有读过,那么你最好找来读读。你读《诗经》不应该就会一首“关关雎鸠”吧?古人说,“不读诗,无以言”。我还在网上看过一个帖子,对诗经里出现的植物进行了对比研究,我真是佩服。还有本书很值得在睡觉前看看,那就是《聊斋志异》。蒲老先生当过一个小官,也没有留什么政绩,倒是他这本借鬼神而讽当今的短篇小说却流传至今并肯定会一直流传下去。我对比过《聊斋》和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觉得《聊斋》远胜于《阅微》,特别是《聊斋》每篇故事的结尾,大多会有些异史氏的评论,这些评论真是不可不读。
至于《史》、《集》,我没有读几本,我就看了几章《史记》和《三国志》,写过几篇读后感。也选了《乐府诗集》和《楚辞》看了几篇,常常为诗歌里出现地绚烂色彩而心驰神往。这些都是些好书,可惜我没有时间读完,变成不求甚解了。你如果有时间,建议你选来读读。
读古人的书,委实是找不到业务,但我觉得可以找到承接业务的方法,比如炼人的性情,养人的心气,使人有成就大器涵养和底蕴。吴下阿蒙,不是因为奋发读书才被“刮目相看”么?三害之周处,也是师从二陆,才“策马观西戎”被追赠“平西将军”的。
今人的书,我估计你读的不比我少,如果有机会,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我建议你找来读读。我从这本书中明白了,学术书也可以按随笔或者小说的体裁来写。这本曾让学界振动的作品中,我也了解到当以道德代替法律,人治到极点时,国家命运也会攻守异势。
如果你有兴趣,想体念强烈的反讽运用起来会让你笑起来却很痛苦的感觉。我建议你读读王小波先生的书。王小波不是那个宋朝的那个起义军领袖,他的作品被一版再版。最近云南人民出版社连小说带杂文以及剧本地出了个十卷本的全集。

以上就是我推荐给你的几本书,没有一本是法律书,也没有一本被现在人当作教材,虽然《论语》作为教材被古人用了几千年。如果你希望我给你找几本类似《辟邪剑谱》或者《葵花宝典》的东西,让你读了以后马上就称霸江湖,我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即便有这样的东东,要练成这个所付出的代价恐怕也是你无法承受得了的吧。呵呵。见笑了。

如何做法律咨询
咨询时时有

如果你将自己是律师的消息传达给自己的亲友,你获得的最大的收获估计是有N多的电话打给你,向你咨询各种千奇百怪的问题,大到国家宏观政策小到别人欠他几百块钱。我早几天接到过一个朋友的法律咨询,说楼上的邻居装修房子将他家的天花板打穿了4个洞,问我是不是可以让对方买下他的房子成全邻居做成复式楼?
如果你的办公室开在法院门口,是有几个桌子除了提供法律服务而且还附带开展复印打字以及出售香烟打火机业务的那种办公室,那么你每天会接到很多的法律咨询业务。这类业务包括,如何让邻居家的狗狗不在自己门口大小便,如何捉出老公的小狐狸精,如何追回朋友2年前的一笔借款,如何让撞伤他的司机赔偿损失,等等等等,单纯从这些咨询业务中你可能收不到什么费。
你有时还会在办公室的时候遇到慕(你的事务所)名而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此之前,他们可能已经走进过N多的大大小小事务所的门,也会见过不少律师,对案子如何处理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概念,他们找到你,有很大的成分是你的事务所名声在外,想进一步确认和比较一下律师之间的咨询意见。
如果你有固定的客户,那么,即便是在休息的时候,你也最好不要关掉自己的手机。因为,随时会有某个老总给你打电话,向你咨询一个合同的表述以及一些他需要确认的问题。
你还会在很多场合里被人咨询法律问题,比如和客户聊天的时候,顺便为他解决了一个法律问题。在打车去办公室时,为某的士司机咨询如何处理与出租公司的承包关系问题。为了开拓业务,你也会主动就某个法律问题向某个潜在客户出具法律解决方案。总之,只要你还从事律师工作,法律咨询就是你日常工作的一个部分。
最近我发现越来越多的律师办公桌上,会有一个时钟,它的主要功能不在显示时刻,而是作为计算为当事人咨询服务时间的计时器,按当事人占用你的时间来计算咨询报酬,从200元-5000元每小时不等。这样做得好处是,当事人不会罗里罗嗦的从二十年前开始讲他的故事,而会言简意赅的表达他的意思,就像打的士在马上就要跳表的时候叫停车。这样做的不好在于,如果你罗里罗嗦的发表咨询意见,当事人会在买单的时候要求砍掉你的“如此。。。。”“那么。。。。”之类的含糊之词占用的时间。因此,如果你在一个咨询收费的事务所工作,你会养成很好的解答咨询的习惯。

咨询费该不该收?
实际上,能够产生收益的法律咨询并不是那种在法治宣传日那一天摆上个台子在马路边上,接待老爷爷老奶奶,向路人甲普及法律常识的形式。经常会有律师被N多的当事人咨询,但实际上委托却被其它的律师们拿到。
现在很多事务所都将法律咨询作为一项收费的业务,当事人进门就会被告知要为自己咨询的问题付出代价。其实,很多当事人不喜欢这种做法,因为连律师的面都没有见到,也不知道这个律师说的东西是不是符合专业水准,就要按一个自己也从来不清楚的标准交费,如果对自己有帮助那还觉得物有所值,如果是越听越糊涂,反倒会变成看着那个不停跳动的钟就心惊肉跳的。我看这项业务比较适合已经成名了的大律师,对于还在积累名气或者根本就没有实践经验的律师来说,最好还不要采用那种按时收费的方式。
还是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法律咨询业务采取免费的做法的,这种方式对当事人看来,如果觉得律师说得有道理,顺便就将案子给律师去代理,如果觉得律师说得太玄妙,那就起身换一家再问问。对律师来说,要接到案子,有必要在咨询时就取信于人,不光解答要到位,而且收费不能太过分,否则,业务可能就做不成。
在我看来,咨询费收与不收,其实没有必要去硬性给自己一个规定。如果对自己的能力绝对的自信,也犯不着靠收当事人的咨询费过日子,弄不好,还惹得有些当事人不愉快,自己心里也不痛快。要是对自己的信心不足,那就更不应该收人家的咨询费,自己都半通不懂的,哪里有“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事情啊?

如何让法律咨询转化为实际的代理业务?
既然咨询费收起来也很困难,那么,如何通过咨询留住当事人就变得很重要了,总不至于真的将律师事务所开成一个公益服务机构,将律师作成一种救助事业吧?我的看法是:

1)真诚地对待对方。
不管当事人能不能成为你的客户,也不管当事人是不是一个精明而且吝啬的家伙,你还是要待人真诚。比如,你可以直接说,
“XX,你好,我是XXX律师,很高兴与你见面,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请问我可以帮你做什么?”
也可以这样说:“我的咨询服务暂时免费,但不代表我说话就可以不负责任,这是我的名片(递交名片),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随时咨询我。”
你还可以在咨询中说,“你的问题我暂时还无法立即给你答复,请你留下联系方式,我会仔细研究你的材料后,给你一个思考周密的意见。(接受对方的联系方式)”
不管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当事人做咨询,你应该给他的印象是这个律师很诚实,值得相信。而不能给他你为人狡诈,说话闪烁,表态轻率的印象。对于一个相对复杂的案件,你不能为了希望承接而在当事人面前轻描淡写,也不能因为案情简单,为了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故意说得严重。当事人对法律可能不了解,但你不能低估他们对人情世故的判断。
我还建议你,不要带有目的性的做咨询。咨询虽然是代理业务的一种来源,但不是全部来源。如果你做咨询的目的就是盯着当事人的口袋去的,那么当事人反而会捂紧自己的口袋。能够从咨询中取得业务当然好,但绝对犯不着为了获得业务而故意将咨询搞得象某些无聊的医疗促销手段,先让人家量血压,然后卖给别人一打降压药。因此,你可以真诚或者不真诚的在咨询结束后,对当事人说,
“我的意见可能只代表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你其实还可以找其他的律师咨询咨询。”
不管这样说的效果是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印象,但我觉得,这一定要比说:“我的意见对你绝对有帮助”或者“你照着我的办绝对不会错。”要好要稳妥。至于当事人会不会再找其他律师,呵呵,天知道。
对于你不能立即答复的而你又答应在研究透彻后及时回复的法律咨询,我建议你不要忘记这个事情了。你最好在收到后的三天内给予答复,并征求其对答复的意见,你应该给对方一个负责任律师的印象,绝对不要指望对方会主动给你打电话询问,因为你又不是什么大牌律师。

2)注意细节和分寸。
不是每一个法律咨询都能够转化成代理业务的。你不能看单下菜碟,绝对不能怂恿当事人去进行无谓的诉讼。两口子闹矛盾,不会轻易就上升到离婚的程度,即便向你咨询财产分配时,在做完咨询时,你最好对当事人进行些劝告,不要建议他马上采取法律手段。朋友间做生意闹纠纷,也不会马上就会要打官司的,你还是要以朋友信义之类的道理开导对方,而不要挑拨激化。我觉得这才是一种做人的分寸。这样做可能会让你觉得是浪费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但说不定会让你结识几个朋友。可能会有人笑话你做了回人民调解员,但实际上他们哪里会晓得最后你得到的比他们多。做咨询,有些问题可以问,有些问题不能够问,请注意询问的细节和分寸。当事人问你如何解决和某个朋友之间生意上的纠纷,那么,你可以告知他提供一些涉及纠纷方面的细节,但你不一定要打听他和朋友是如何认识的,做生意赚了所少之类的话。有当事人找你咨询离婚事宜,在咨询阶段,你大可不必主动去了解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总之,在你认为自己还没有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之前,不要打听咨询问题之外的问题,让当事人对你产生抵触情绪。

3)解答法律问题、不涉及操作问题。
解答法律咨询,有在学校做案例分析的性质。当事人暂时的要求是向你寻求某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的为人让他有信心或者你的咨询意见对他的心思,他才会有可能问你怎么操作以及你操作要多少费用。同样的,在咨询阶段,你也只要做到将当事人要求解答的问题给予一个法律上的答案就行,至于下一步如何操作,你倒是可以很直率的告诉他,这需要双方进一步的确认合作关系。
在我接触的当事人中,大多数还是很诚信的。第一次和当事人接触,你只能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是诚信的,而在以后的合作中来印证你的想法。我不建议你向某些律师那样,故意将案件如何操作说得云遮雾绕的,说这里要关系,那里要熟人,言下之意就是,只有他才能搞定。这样的路数现在的当事人心里象明镜似的,即便你是个大律师也不见得买你的单。我倒是建议你,如果觉得当事人对你的意见很满意,你大可直接对他说,
“如果你觉得可以将案件交给我们事务所代理,我们可能会要先对代理关系进行约定。”或者说
“关于案件的实际操作问题,我们行业的惯例一般是,先和当事人建立委托关系再进一步的讨论。”
这样做,既避免不诚信的当事人拿着你提供的方案直接操作,也能够将你的想法坦诚的传达给当事人。

在我看来,接待当事人做法律咨询并没有太高深复杂的技巧,无非是依靠对法律的理解和判断,多和当事人接触,多学习和锻炼是可以很快掌握的,但要让法律咨询转化为代理业务,则更多的取决于法律咨询以外的因素。


守则三:定好自己的位

律师助理是独立执业的准备阶段,这个阶段的所见、所闻、所学、所作、所思都将对你以后的执业产生一些影响。什么该得什么不该得,什么该学什么不该学,什么人可以跟,什么人要有多远走多远,我建议你还是要有一个想法的。

1) 不该得的利不得
请你记住,行业中有很多利是不该得的。比如,你利用当事人不明白行业收费标准的情况,将一件简单的案子的代理费收得老高,收完费事情却没有认真去办。比如,一件案子,当事人不一定需要你开具正式的发票,你就决定不和当事人签订合同,而直接将这项费用收到囊中。比如,签订代理协议时,故意将代理费用定得较低,而在案外收取当事人高额的所谓办案费用。比如,你利用当事人对案子的重视,变着法的让当事人为你办这个办那个,却将这个栽到某个办案法官头上。等等等等。这些情况,你可能会面临客户的投诉和行业协会的调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不一定要按风险代理的30%的标准去收取,有些案子的代理费也不一定要按争议标的去收取。比如,一个作为被告的案子,明知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已经含有50%的水分,你完全可以和当事人按财产标的协商收费,你一定要按为当事人减少损失的30%去收费。一件工伤索赔案件,或者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或者一件房产质量纠纷案件,这些其实不适合按争议标的大小收费的,你如果不想让当事人觉得自己太黑,可以给自己定一个固定的收费标准,这类案件可以按件收费,对大家都公平。
你会有很多机会接触到不属于你的钱财,比如,代当事人退回的诉讼费、代当事人领取的执行到位的案款、你代为保管的几个合作伙伴获得的案件代理费、当事人交付你保管的财产,等等。我记得我承接的一个破产案件,当事人将整个公司都移交给我,自己出门思过去了。这些财产,没有一件是自己的,但你可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管理和支配。你是不是会让这些钱在股票市场里炒作一下短线?会不会因为买车、买房少了些钱就垫进去?会不会手里突然多了那么多钱开始出入呼朋引类地出入高档场所?对钱财的态度可以认识一个人。平时的说教和表态并不能看出来,而这些时候却能够让他表露无遗。

2) 不该学的招不学
杜甫说,“君看随阳雁,各有稻粱谋。”为达到胜诉的目的,律师有很多奇招的。我记得有人曾用三十六计作为范本介绍过自己曾经办理的各种案子。什么“李代桃僵”“瞒天过海”之类的,将一些办案技巧上升到古兵法的高度,奇招迭起,我真是佩服。但我没有看到关于“美人计”“苦肉计”以及“走为上”的在诉讼案件上的运用,我估计会是很精彩的。但是如果哪个老师教你用“美人计”搞定承办法官、用“苦肉计”搞定对方当事人、用“走为上”搞定自己的当事人,那我就希望你要擦亮眼睛了。在业务技巧上,没有人会建议你学宋襄公那样的蠢材,认为“渡半而击之”是胜之不武,一定要等到对手排兵部阵完成后再进行攻击。但我也认为一位律师在一件案子上,机关算尽,奇奇正正的费尽心思也实在属于大材小用了,这样的人放在哪里不是个军事家,当律师做什么?
诉讼业务和非诉讼项目的操作确实有很多技巧,但这些技巧的运用还是要基于对法律的忠诚和遵守。为了搞到离婚案子对方当事人偷情的资料,不惜雇用私家侦探跟踪,躲在旁边偷拍偷录,这样的证据是不是经得起质证的推敲?为了赢得案子,不惜怂恿当事人隐瞒、伪造证据材料,建议当事人请客送礼,指示证人做伪证,威胁对方当事人撤诉,动用不正当的手段向主审法官施加压力,等等等等。这样的技巧,你觉得有必要去学么?
在我看来,在代理业务上确实还是有很多技巧的。比如合理的运用证据规则,排除对自己不利的举证责任。比如运用诉讼手段推迟对方的项目运作。比如运用拖延的办法,收集有利自己的证据获得喘息调整的机会。比如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让争议的标的物处于法律的监控之下而避免被转移变卖的风险,等等等等。这些技巧的运用,全部都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操作,都是“平正真诚”的招。
  
几个老头围着下棋,总会有些人喜欢支招,至于支出的是高招还是昏招,走出的是好棋还是臭棋,那是没有人负责的。代理案子也一样,我建议你,是平正真诚的高招不妨试试,是歪门邪道的臭棋,你倒是要考虑仔细了。

3) 不该跟的人不跟
在准备做助理的时候,不单是老师在选择你,你同样也应当选择老师。如果你的老师带着你从来不开一次庭,或者即便开庭也懒得说几句话,而你发现发下来的判决书几乎都是他胜诉;如果你的老师经常会背着你和某某人悄悄商议,而你发现开庭那天那个人却坐在审判长的席位上;如果你的老师收取的代理费高得超过行业标准N倍,在此之外还要收取当事人的办案费用,而其实这些费用却在无数次的吃饭和红包中被消耗掉;你的老师曾经是某法官,某检察官之类的人士,那么,估计你很难进入到他们的人际关系之中。如果除此之外你不能再学到什么的话,我倒是建议你换一个师傅。而如果你从他那里学到这些,而且乐此不疲认为作律师就是这么回事,那我也不好说什么话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愿意为这个事业倾注全部的精力,不折不挠的为某件他们认为值得争取的案件奔走,并从而改变立法的进程,这些律师属于政治型律师。有些人将律师作为一项工作,将律师作为一种专门的职业,并通过这个职业获取自己和家庭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他们对案件的操作一丝不苟,对当事人认真负责,有些可能对自己存在风险的案件和事务,他们可能会很本能很理智的退让,这些律师属于专家型律师。还有人将律师作为一项赚钱的工具,他们颠倒黑白、挑拨是非,惟利是图,包打官司,不顾人格。他们迷信能够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这些律师属于讼棍型律师。
那么,这些律师在你面前,你师从谁门下?如果你什么型都想试试,那我估计你会精神分裂。

在我看来,你既出身名门,剑法大开大阖,气定神闲。又仗义疏财,广结善缘。即便未出茅庐,却已知天下大势。那些成名的高手绝对是不敢小觑你。你读了那么多的金庸粱羽生古龙小说,又几时曾看见过鸡鸣狗盗惟利是图之辈成过大侠的?岳不群之流,“落花流水”之辈,又能够蒙蔽世人几时?

拜师的方法


古人拜师

老师的地位崇高,是被古代读书人供在“天地君亲师”牌位上的。古人要请西席,是要开正屋门,请老师坐正席的。清人梁章钜撰的《称谓录》说,“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古人以面向东为尊者的座位,请老师坐这个位置,可见汉明帝对老师的尊敬。
早几天看了几个资料,发现古人拜师是很有讲究的,比如你要要拜师,那先要请人从中牵线搭桥,老师同意收你,然后选择良辰吉日,写个书面的拜师帖子,恭恭敬敬的三叩首,六叩首。一般从师三年,第一年跟着师傅打杂、第二年学艺、第三年就算满师了。满师要办出师酒,出了师要为师傅帮工一年算是熟练期吧。学徒期间,师傅不付工钱但管吃、住,要帮师傅做家务,劈材挑水做饭带小孩之类的。
孔子收学生比较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但是他还是说了一句话,叫“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论语。述而》)他老人家说,只要你带给我一块干腊肉,就可以拜到我门下了。所以,他的弟子五湖四海,各行各业的都有,可见他推行的不是精英教育,也不象现在的大学那样门槛高。

今人拜师

现在的人收学生可能不计较那些个繁文缛节了,但我还是听说某某大牌曲艺家举行过隆重的拜师礼,我表弟向邻居家的一个手艺师傅学习,那也是逢年过节的老师师母生日的去孝敬,礼倒是不重,但总还是要到位的。《星球大战》中的绝地武士是师徒相传的,他们拜师收徒还要得到长老会的批准,否则会弄得大家都有意见。
我问你,你现在还记得自己的启蒙老师的名字么?你还会在元旦春节和他打个电话么?你有了成绩或者教师节还会亲笔给老师寄一个卡片,而不是伊妹儿或者群发短信么?很多老师其实不求什么回报,但你却不能学到手艺忘记师傅的无情无义。
我讲这些,不是也让你向老师送什么腊牛肉,帮老师劈材倒洗脚水;也不是让你歪歪扭扭的用大红纸写拜师贴,三叩几拜的;也没有让你不收工钱无偿为老师打工几年到头来只得老师管吃管住的。你这样的阵仗,也没有哪个老师能受的住,现在也没有哪个真正的师傅会做盘剥弟子的事情。我讲这些,是希望你要记得老师不是你想找就找,想出师就出师的。

事师以诚

拜师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自投简历,毛遂自荐或者请人引荐,慕名来投。你考到了证,证明你有艺在身,老师没有必要手把手的教你,他稍微点拨你就行了。你要向老师学的,不是理论上的原理,而是将这些原理运用到实践中。老师其实不在意你拜师礼节上的拜,而在乎你内心的拜,那就是事师以诚。这个诚,就是,坦诚、真诚、谦诚、诚信,诚服,诚意。现在有些学生经常下了课就说老师如何如何的照本宣科,没有水平,甚至还在学堂上公开顶撞老师,好像自己已经学贯古今,堪称泰斗一样。连起码事师的诚意都没有。有的人,老师说的,表面上点头,实际内心不以为然,总以为自己正确,既不谦诚也不诚服。还有的人,名义是拜在老师的门下,实际上却做的是出卖老师的利益,挖空老师的墙角,泄漏老师的隐私,全是宋青书之流的做的事,毫无诚信,可惜现在却不兴清理门户。

赢得老师的赞许


要从老师那里学到真传,我估计自己还是要在一些细节上下些功夫的。不得到师傅的赞许,恐怕是难得学到师傅的精髓的。没有哪个老师会哭着喊着要将功夫传给你,除非你小子运气好,就像虚竹遇到逍遥子,但虚竹经常有,逍遥子却不经常有的。我有两个小故事,如果你有空,可以对比一下参考一下。
《宋史。杨时传》“杨时见程颐于洛。时盖年四十矣。一日见颐,颐偶瞑坐,时与游酢侍立不去.颐既觉,则门外雪深一尺矣。”这个杨时当时已经成名了,他见老师,在你看来原本也不必这样。但你也可以反过来想,你要是程老先生,你会不会将真传倾囊相授?果然,杨时上承二程之学,下传朱熹,做了“程朱”学派的承传人物。
孔老先生一般是喜欢夸奖自己的学生的,《论语》中常常可以见到他赞许学生的文字,比如,他连声赞扬颜回“贤哉,回也。”他还评价说,冉雍可以做一个君主。但我也读到了他痛责弟子并从弟子的行为上深刻的反省自己的文字。《论语。公冶长》:“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孔子的弟子宰予和子贡,有语言方面的天赋,言辞美好,可能适合游说和演讲。孔子很喜欢这个弟子。一天,孔子发现宰予没有来上课,就派人去找。去找的人回来报告说,宰予在房里关着门睡大觉。 孔子伤心地说: “腐烂的木头不能雕刻,粪土一样的材料不能粉刷墙壁。最初我听到别人的话,就相信他的行为一定与他说的一样;现在我听别人的话后,要考察一下他的行为。就从宰子起,我改变了态度。”
获得老师的赞许并不容易,而让老师伤心伤感是作为弟子的最大不敬。要获得老师的认可,我个人认为除了事师以诚,口有遮拦外,还有敏而好学,做事谨慎细心。
没有哪个老师喜欢做事拖拖拉拉,懒惰的学生。交待你去工商局查一个档案,你倒好,一个星期过去了,还在问工商局在哪条马路上。让你去查一个法规,你上了半天网和人家聊天聊得正欢。安排你寄一个资料给客户,一周过去了,那个资料还在你抽屉得某个角落里躺着,走着送过去都到了。这样的学生,不要也罢。
大的道理我懒得讲,你听起来也烦躁。我建议你来些实用简单并能够做的工作,比如,老师来上班之前,你一定要先到办公室,帮老师整理打扫好办公室,老师的桌子上的烟灰缸要倒空,凌乱的文件资料要整理好,办公室里面的杂味要除去;如果天气热或者冷,麻烦你打开空调,老师才从车子里出来,他不太想钻进一个烤箱或者冰窖里;开水麻烦你烧开,即便你公司大到有勤杂工,老师的茶杯你还是要亲自洗干净,估计老师要到了,麻烦你沏好老师喜欢的茶,并亲手端给他;麻烦你勤快些,老师的烟没了,马上去买,不会让你掏钱的,老师第二天开庭要准备的资料,麻烦你准备好,不要等他安排你再做;去开庭时和开庭后,建议你跟在老师的身后,帮老师拿着那些案卷或者老师的包;另外,在大家都在为一个事情忙的时候,即便你没有什么事情,也不要坐在一边看戏,你不是主角也不是监工,凑过去,问要不要帮忙;老师下班了,麻烦你替他锁门,锁门之前,你打扫下,即便你是在家什么小事也不做大爷。
你如果觉得这是讨好老师,你高贵的面子过不去,那我没有办法。虽然我做这个的时候极其自然,并且不觉得这样对自己的人格有什么贬损。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这样的事情连做3个月,你的老师也会说你,“贤哉,贤哉!”。
不要以为自己有了一个资格或者自己是个硕士博士就牛皮烘烘的。刘备刘皇叔够牛的吧?为了请孔明指导点拨,不也连吃了两回闭门后第三次还要象个木桩子那样杵在那里等?郭靖郭大侠够拽吧?在武功比他差的江南七怪,脾气大力气小的全真七子面前,不也是鞍前马后的必恭必敬?

向师傅学习

向师傅学什么?怎么学?

你投到某个名师的门下,如果你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各种做律师的技能,那我觉得你可能有点剑走偏锋了。律师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名誉,我建议你更要注重向老师学习为人处世的方式,但这些东西有些形而上,我没有办法描述得很透彻。
你不要指望这个老师是孔夫子,能“循循然善诱人”,你的老师可能就象郭靖,肚子里有就是倒不出;你也不要指望老师是苏格拉底,会在大庭院的回廊里向众多的弟子门讲学,你的老师可能就象绝地武士,会一对一的教你,一起去执行某个业务时,通过实际得案例来激发你的潜能;你还不能指望老师能够向学校的教授们那样,一个问题让你左问右问的不厌其烦,你的老师的主要工作不是教你,他是一位一线律师,他的主要工作是不停的接受委托,代理业务。
你只能在老师的工作思路,谈判方案中揣摩,在老师的文案条理,辩论逻辑中研究,在老师平时和同事探讨天下大势纵论宇宙洪荒时领悟。我相信你已经具备足够的学习能力,而不至于因为自己走马观花而没有学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而对老师心存怨望。作为助理,你的主要工作在学习,在协助老师处理的各种业务中学习。禅宗有说,吃饭睡觉皆是禅。你也不要刻意的去临摹老师,跟着一位德行高尚技艺精深的老师,你能够在老师的一言一行中学习到很多。

1)学老师的为人处世
在我看来,大律师的“大”,不是指他们能够说大话,做大业务,赚大钱。而是指他们有大丘壑,大智慧,大局观。你的老师不见得是一位大律师,但最好不是一位斤斤计较、心胸狭隘的律师。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对当事人充满责任感而不是那种收到钱什么都不做的家伙;但愿你的老师能够受人尊敬而不会带你走到哪里都被轻视指责;但愿你的老师以法律技艺谋生而不是以法院关系谋生。因为这样你非但学不到做律师的正途,反而会学会很多阴谋诡计和旁门左道,人间从此少一匡扶正义的律师,又多一坑蒙拐骗的讼棍。
老师的处世可以从老师平时工作生活的一些细节上观察到,不如,老师是为人耿直忠诚还是为人虚伪谄媚;老师是讲究信誉和敢于承担责任还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两面三刀,抑或是推诿责任文过饰非的变色龙。这些需要你仔细的观察和判断。但你要跟从什么样的老师,我却没有办法给你硬性的规定。
老师处世,可以从老师与客户谈判的过程中学到,也可以在老师和他的同事交往中学到,还能够从他与法官、政府官员们的盘桓中学到,甚至他如何对待你都能够体现出他处世的态度。
做律师,技艺还在其次,关键在做人。你即便是个功力深厚的高手,但你恃才傲物,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吃亏肯定在眼前。关羽不是万军之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么?然而麦城败走,却命丧在东吴烂将潘彰之手,让竖子成名。很多律师待人处世,无不是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为什么?手里办理的是当事人托付的案子,不能儿戏;竞争如此激烈,委托客户也无可能永远是自己的;不小心说错一句话,办错一件事,可能会得罪一批人,以后还怎么见人? 我的老师们,无不是多思、多想、多听、多看、谨言、慎行的人。

2)学老师的实务操作

当我看到助理们抓起笔就开始写律师函,并开口闭口就谈“限贵方三日内如何如何”时,心里就很着急。在法庭上,看着对方的助理律师学着大律师的模样,发表代理意见时不但照着文本念书,还动不动就要从法律的诞生时说起,好像想向审判法官阐发一个深刻的法律理论,并老气横秋的说,“本律师仔细听取了对方代理人的意见,本律师认为如何如何”我心里就会觉得味道不对,会和坐在台上的审判员交换下眼色,并发现他正在看着我。我很清楚,这些路数要不是刻意的模仿了师傅的调子,要不就是在某教材上的格式文本上COPY。在助理弄起来,要不就是压不住台面,要不就是太过做作。总之不好。  
我下载过老师全部的律师函、意见书、代理词、答辩状之类的文件。对其中重要的文件,我都会去仔细的阅读和领会。比如,律师函的起首,有一个“敬启者:”的提法,我试着用在自己的函里。比如,老师不喜欢在文书中指责法官,一般不用“这显然是错误的。”这种说法,而将文字修饰成“这是不对的”,以冲淡文书中的针对个人的语气,我试着用在一些上诉文书中。老师和当事人谈话,我经常会坐在一边做些备忘录,将老师的要点记录起来。老师开庭,除了递送文件,记录庭审,整理案卷,我还会写写结案报告之类,总结案件的得失。但有一点自己很清楚,有些话,同样的话,同样的事情,老师和助理会有不同的效果。比如,老师这样对当事人说,“你回去再考虑考虑”,当事人会认真的权衡,而助理说这样说,当事人会有些生气,他会以为你在将他往外推;再比如,老师说,“这个问题我要研究研究。”当事人会认为老师很慎重,但助理这样说,当事人会认为你学问不够,要临时翻书。同样的调解方案,老师运用起来比助理更加让对方当事人相信。我说这些的意思是,学习老师的实务操作,要仔细揣摩,将老师的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不能刻意模仿,生搬硬套。

象律师那样思考


只有刚刚入行,对职业充满新鲜感的律师助理,才会在公共场合自豪说我们律师怎么样怎么样,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个律师。而大多数有一些执业年头老律师,会选择在陌生人面前沉默寡言,不太愿意轻易的对某个事情发表意见。这不是说这些律师口才木呐,那时因为还没有到他展示才华的时候。律师协会要求每位律师都佩戴会徽,在开庭的时候尽量穿袍子,但我在怀疑,未必别上会徽,披上袍子就会进入律师的工作状态? 律师不在工作状态的时候,做事说话我估计和不是律师的人没有什么区别的。和朋友们聊天打球的时候,我想是没有什么必要三句话不离本行的显摆的。大家本来在聊海峡局势,娱乐消息并互相切磋球技,你突然大谈你对法治进程的见解,是不是有些格格不入?

记得在一本书中看到一句话:“think like a lawyer”,很多法学教授都撰文阐发过这个观点。我倒是想举一个实际的案例来理解一下这个观点。
比如,一件普通的婚姻纠纷,两口子自由恋爱,结婚3年,小孩子2岁,有一套按揭没有交完的房子,因为一些鸡毛小事吵架,慢慢双方都拒绝和对方沟通,日子过不下去了,要打官司离婚。这样的案子,大点的城市每天都有几十起。如果是任何一方的亲戚朋友得知这个事情,他们可能会帮着自己的亲戚指责另一方不对,至于离婚不离婚,他们先不会去想;如果是居委会的调解员了解到这个事情,考虑社区的安定团结大局,他们会分别做两口子的工作,让他们顾及下小孩子的问题,凑合在一起过日子,千万别离婚;要是一个喜欢打听是非的家伙听说这个事情,大抵他会去打听那男的做什么工作,是不是在外面有什么勾当,然后满世界的编排花边新闻。如果恰巧某个社会学工作者知道这个事情,他极有可能将这个例子放在显微镜下分析,从社会伦理的角度阐发出年轻人没有家庭责任感,离婚率居高不下是因为XXX因素造成等等等等。而当这对不幸的鸳鸯中的一位坐到你的办公桌前,你当如何处理?  
对于这样的纠纷,什么才是“think like a lawyer”?
这个不幸的婚姻的酿成以及是否必须解除,不是你的责任你也没有权利去解除,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在你获得委托之后的工作,你其实不一定要去做那些和你职责没有关联的事情。你要做的是,帮当事人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包括:
1)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否符合必须解除的法定条件?
2)导致婚姻出现破裂的原因何在?
3)谁应当承担婚姻破裂的责任或者主要责任?
4)当事人提出对方应当承担婚姻破裂的过错责任,有无证据支持或者证据是否可以收集?
5)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件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6)家庭的财产构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构成?
7)证明共同财产的证据何在或者是否可以收集?
8)共同债务和一方债务的构成?
9)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以及与当事人可以接受方案的区别?
10)当事人要求抚养小孩的要求能否得到满足,有无障碍?
11)根据当地的社会人均收入,小孩的抚养费提出多高的要求比较妥当也能获得支持?
12)当事人允许或者可以接受的小孩探望的时间限度和地点要求?
1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事宜上达成调解的可能性有多大?
14)案件在何处起诉,起诉的请求是什么,可能要缴纳的诉讼费用以及案件的可能耗时,最坏的结果以及应对措施?
15)当事人能够接受的律师的代理费要求的额度?
等等等等。

这些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诸多条款,对于陷入婚姻危机的当事人,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居委会的大妈,以及事儿妈,社会学家们,是不可能理顺得清楚的。这就是你作为律师的价值所在。
我理解的“think like a lawyer”是指,分析问题的本质而不停留在花哨的表面;从法律专业人员角度分析问题而不是当自己是个茶馆里扯闲谈的票友;分析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还要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能只是一个理论工作者。

当然,你不必紧张到每一个事情都拿着去分析,看到一个漂亮的车子就会去联想它的所有权问题或者技术秘密问题。或者在日常生活中也捻着“think like a lawyer”这个剑诀,平时你叫老婆为“亲爱的,”你不能看了我这个短文后,立马改口称老婆为“妻子”,那样你老婆不会发狂才怪。

做律师的收获

一年又过去了。到了要点检自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在过去的一年几乎是乏善可陈。很多事情还要修正和补充。  

我刚做了几年律师,很多我景仰的前辈我还在“仰之弥高”,尚且不能望其项背,很多处世做人的学问我还“钻之弥坚”须臾不敢懈怠,做律师行业,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说从事一个职业,经营一个事业,遇到的尽是挫折和失败,连一点成功的希望都没有,或者只是听人家说前途光明,却没有一丝出路,那样也会让自己失去信心,彻底放弃。而实际是,这个行业允许充分的竞争,我们也不是在透明玻璃盒子里。孔子说,“后生可畏,四十、五十而无闻者焉,斯亦不足畏也!”说句实在话,我是非常想在他老人家划定的时间界限前,自己能弄出一点建树的,我估计大多数人也是这样想的。

我不能说,做律师一定赚不了钱,那样说,你们会踢我。但我说,在执业前几年,做律师不一定会赚什么钱,你肯定会同意的。如果说一定要赚了很多钱才算是收获,那刚开始执业的律师可能会有点失望,因为网还没有编织好,赚钱的能力还有限。所以当我总结做律师这几年的收获时,我没有将自己赚了多少钱计算进去。

在我看来,我作律师最大的收获是结识了很多认可我的很多领导、老师、朋友、老总们。这些人是我人生中的最大的财富。领导和老师,会在关键的时候和我困惑的时候给我指导,他们师道尊严大家风范让我心仪,与他们交往虽清淡如水,却如沐春风。朋友是分享你成功喜悦和分担你失败痛苦以及在一起策划某个业务时的那些家伙,如果做律师,做得连同行都得罪光,认识你的法官认为你是个不好交往的家伙或者弄得朋友和你割席的份上,那做这个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老总们是赏识你的能力,会源源不断的给你业务并千方百计向他的朋友介绍你的那些人,没有老总的赏识,没有客户的支持,你学的再高深再精湛的技艺也是屠龙之术。

其次,经历了,见证了一些不那么重大的事件。人的一生,总会要经历一些事件,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快的成熟。代理一个案件,办理一桩业务,就是经历和见证别人的一个事件。至于这个事件是否有影响力,是否能够提升代理律师的名望,这个暂时还无须考虑。我要考虑的是,一个案子办完了,一个业务结束了,除了代理费,还获得了什么?我还观察到了人们在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时的或是激烈或是超然,社会中的个体在强势面前或是抗争或是忍辱的种种表现。这些,写不进我的结案报告,也进不了工作日志,但这些,却不断的影响着我,让我思考自己在行业中的定位和我应该作些什么。

苏格拉底说,“认识你自己。”我们的祖先也说,“人贵有自知之明”。粗俗话还说,“撒XX,照照自己”。这些话都是提醒我们需要有强烈的内省意识,做事说话不妨低调些,不要让自己做力所不逮,贻笑大方的事情,也不要将自己放在火炉上烤,猴子的红屁股就是那样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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