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啊1年高校毕业生开始找工作的.时候了啊,每年的.这个时候总有1些单位利用学生们求职心切的.特点欺骗学生到自己的.单位工作——充当“廉价劳动力”,3个月的.试用期,不签订书面的.协议,微薄的.工资,没有基本的.社会保险,甚至有些单位的.某些行为还违反了啊法律的.规定。
今天要说的.这家单位——辽宁益通机械汽车信息有限公司就是这样的.用人单位,他们那些人在招聘时可能会打出以下旗号:辽宁益通机械汽车信息有限公司;辽宁益通;汽车市场网;中国汽车资讯网;《商用车市场》杂志社;《汽车市场》杂志社;《发动机市场》杂志社;辽宁汽车工业协会等。而这些旗号其实都只是1家公司,地址是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2号辽宁经贸大厦8层。这家公司的.经理叫胡玉贤,负责招聘及面试的.叫尹旭,他们那些人通知求职者面试常用的.电话是02486615726,02486615653等。
下面就像大家揭露1下我自己在这家单位所经历的.违法行为吧,相关的.法律条文附后:
1、扣押员工毕业证。
2、未经与员工协商,在未获得员工同意的.前提下,为员工安排额外工作,并且未支付劳动报酬。
3、以应届毕业生无派遣证、失业证不给员工缴纳基本社会保险。
4、工作三个半月以来,用人单位未与我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这里提醒广大和我自己1样寻找工作的.朋友们,不要因为求职心切而上了啊这些骗子公司的.当,如果发现单位有违法行为,1定要保留好证据,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节选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啊解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1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1份。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1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1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