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我一师兄讲的,乐坏了
背景1:
老美这儿有的车道,是仅当一个人车上拉着多个人时才能用,一般这个道比较快,车少。其实就是鼓励一车多载。
背景2:
老美打官司很随意,觉着警察罚单给多了,就可以申诉。然后就跟那个给罚单的警察对着干官司就行了。
正文:
那师兄,有一次,出门,车里带了大概3只大狗,4只小狗,上了路。然后就走了那个快速车道。
结果就被警察拦了。然后要罚款。师兄不爽就打官司。
法庭上,师兄陈述:在我的眼里,我的狗就像我的家人一样,我对待他们就跟我家人一样,所以,我其实不是一个人上的那个快速车道。
(这个理由其实不算胡搅蛮缠,法官要尊重你对狗的感情的)
结果法官最后这么判的:我尊重你的意见,所以我不认为你是一个人上的快速道,但是,你的轿车额定限员5人,所以,你全家8口上路,超载了。。。
当时那个警察就笑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