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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中旬 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 重庆涉黑的某团伙主犯龚刚模家属来北京找到李庄,请求其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李庄成为龚刚模的辩护人。[详细]
2009年11月-12月 李庄会见龚刚模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庄先后三次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 龚刚模检举李庄 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详细]
2009年12月11日 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李庄被其所在的事务所紧急召回北京,并于当天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
2009年12月14日 李庄被逮捕 2009年12月12日,重庆警方从北京将李庄押回重庆,李庄于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详细]
2009年12月15日 李庄称自己无罪 12月15日,李庄接受采访时说:“我没罪。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详细]
2009年12月20日 李庄被公诉 12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龚刚模的代理律师李庄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提起公诉。[详细]
2009年12月21日 重庆法院驳回异地审理申请 12月20日,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为李庄进行辩护。12月21日,高子程以重庆相关司法机关与李庄案有利益关系,申请相关部门回避,并申请异地审理李庄案。重庆法院驳回申请。[详细]
2009年12月28日 法医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12月29日,法医鉴定出炉,经鉴定龚刚模手部没有伤痕。
2009年12月30日 李庄案一审开庭 12月3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一案在江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上午9点到12月31日凌晨1点,在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后,李庄案件一审休庭。 [详细]
2010年1月8日 李庄一审获刑2年6个月,表示自己无罪 2010年1月8日,李庄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李庄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罪。2010年1月15日,李庄的辩护人再次到看守所会见他,他依旧表示自己无罪。[详细]
2010年2月3日 李庄二审当庭认罪 李庄案件二审开庭,李庄当庭认罪。
2010年2月9日 李庄终审获刑1年6个月 李庄终审被改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