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就腾讯起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北京奇虎等三个被告停止发行使用360隐私保护器,连续30日公开发表声明,消除因侵权行为对腾讯造成的不利影响,赔偿40万元,并在360网站上删除相关侵权言论。昨日腾讯股价早盘一度大涨,但收盘倒跌2.84%。
360构成商业诋毁赔偿40万元
26日的开庭中,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所称的QQ2010软件监测“可能涉及隐私文件”,其实都是可执行文件,这些可执行文件并不涉及用户的隐私。因此,对QQ2010软件的使用不会涉及用户的隐私。
同时,法院认为,“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