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问题馒头”联合调查组近日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就案件调查、问责处理和举一反三强化监管措施等进行研究部署,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了记过和撤职等处分。
六责任人被问责
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联合调查组对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联华、华联超市的上级主管单位联华标超公司也开展了问责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联华标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联华标超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鼓励群众参与有奖举报
针对“问题馒头”事件反映出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上海食品安全工作,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商务委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要独立设置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必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全力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并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联合调查组要求,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管和检测机制。有关部门要在公布监督电话的基础上,要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