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喜欢把自我情绪诗意化,矫情想象生活中各种八点档电视剧桥段,随后把这预设的情绪内化为真实心情。所谓自我实现。
我不能免俗。参加初恋女友的婚礼前,我预设了无数种心情,试图整理出一个诗意的框架定义它:“苦逼青年参加初恋女友婚礼喽”“姑娘嫁做他人妇呦”“十年青春逆流成河物是人非嘿”,背景音乐应时响起陈老师《婚礼的祝福》。
可是,都没有。你甚至会有些许的失落,想象中那些伤感的、特别的、刻骨铭心的情绪,都没有。时光水一般冲刷着容貌,还有心态,不激烈,舒缓而温润。“长大了”“过去了”“成熟了”这样的词都不好意思再拿出来用,你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成年人了。
鞭炮声响起,主持人亢奋的祝福声响起,掌声响起,灯亮起,婚纱照幻灯片播放起,礼花绽放起。站在角落,默默看着眼前一切,感染到了那份幸福和快乐,忍不住鼓起掌来。就是这样。心中所想,皆是希望台上新人幸福。
待老同学不怀好意的回头来看,我才反应过来,自己应是这情绪场中的一份子啊。可是真的吗?拨开那刻意矫情的迷雾,当真有什么特别的触感吗?“波澜不惊”说出来太装逼,但“平静”总归是准确的。
人问“心痛吗?”,我笑,不语。另一人补充,“第一次先练习下,以后这样痛的机会还多着呢。”众人笑,情绪瞬间被解构了。
再次回复到胡说八道的本性,发短信跟一狐朋狗友叫嚣,反正有了这个开头,以后所有ex的婚礼,我逢邀必去。他说,别犯傻了,快清醒点儿,你会破产的。= =
老同学惊讶我会来,赞我大气。我淡淡笑,老朋友喜事嘛,恰好赶上在家,当然要捧场。对,就是老朋友。我想,她决定邀请我时,必定也是这样的心情。
2
10年了。回想起来,竟有怪蜀黍看儿童剧的怪诞喜感。14岁啊,青春期还没开始呢,你都不好意思用“青春”这么傲娇的词,该是少年才对吧。身体才刚刚开始发育的小孩子,就“爱”得那么惊天动地荡气回肠恩爱情仇纠葛纷纷狗血桥段频出的,多纯呀,那么小的年龄,就说着地老天荒的誓言、做着陪伴到老的童话梦。
可是你如何忍心跳进时光机器,去抽那个在反日横幅上大义凛然签字把姑娘欺负哭来寻找被在乎的满足感跟女朋友吵架后赌气把人家自行车气芯拔掉的傻小子耳光?是,你成熟了长大了什么都懂了谈笑自若大方得体心如止水了,你终于有机会靠嘲笑那个笨拙的傻小子来获得“洞悉世事”的成就感了,就如饭局上大腹便便打着酒嗝带着不屑的口气嘲笑坚持理想的年轻人“你们到我这个年龄就明白了”的中年人一样?像嘲笑民国政府没有火箭没有原子弹没有变态的外汇储备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甚至连互联网都没有的我党一样?
除了徒增年岁,你还有什么。
再多笑不露齿淡定自若各自牛逼的岁月,也比不上一起傻逼呵呵的纯粹时光。
那时候,没人懂“爱”是什么,但自以为懂;那时候,感情是天,对方是一切;那时候,你以为大家都会一边传纸条一边在校园里奔跑直到40岁;那时候,你以为你跟一个姑娘在一起就是很有可能娶回家的。
能够跳出当下生活,目光如炬,看清想透十年后的离合聚散生命图景的,不是人,是上帝。
所以总是告诫自己,别后悔,别苛求时光里的那个家伙。在走路,在相遇,在成长,生活在变化,在一次次出发,就会犯傻,会错过,会离别,会有憾。
你没机会重新来过,也不能活得像已经活过一遍。
3
妈妈显得比我还要唏嘘,她知道我们的事,知道她,在她眼里,这是我18岁之前最具里程碑的事情之一。
赴宴回来,妈妈围着我问个不停,“我记得你们那时候还牵扯挺久的,貌似三五年呢,你那时候在意得不得了。”我说,是,初恋嘛,分手后还纠结了一两年呢。唉,那时候多单纯啊,此后我再未见过像那时的我一样痴情的男人。“至今本性难移”,我又贫了一句嘴。
妈妈说她知道当时我们常通信,现在抽屉里还满满当当保留着呢。想到当时把信纸一写好多页,密密麻麻的钢笔字,如耐心编织的心情,而现在邮件都懒得发了,竟有些伤感起来。
我们分开之后她就遇上了现在的老公,八年,走进婚姻殿堂。妈妈知道我的“试错”理论,说人家只在你身上试了一次错,就找到合适的人了。 我尴尬,“可能我身上集结了男性所有典型的‘错’吧,试过我,就知道自己不适合什么样的了,强烈要求给未婚女青年开一对一培训课。”
妈妈问那些信要不要扔了,人家都嫁做他人妇了。想了想,算了,日后给儿子做学习教材吧。
初恋都结婚了,你打算怎么办?
继续单枪匹马。
4
在酒店大厅,我拿出红包,接过朋友手中的笔,把自己名字重重写在上面。我们于彼此,都只是这个名字而已了。化妆间,一屋子花枝招展的女伴,她坐在那里,披婚纱,漂亮的。远远看到她,她也看到我,众目睽睽,快步走进去,红包递过,轻声说一句“恭喜”,收一句“谢谢”,再无它言,退出来。
婚礼结束,我有意先走,朋友说不行,你必须要等她给你在婚宴上敬过酒,才算圆满。
一对新人过来敬酒时,我起哄,建议推举代表,终不成。她穿很漂亮的旗袍,挽着发髻,向我走过来,我握着酒杯起身,待她倒入红酒,一仰而尽。然后是她的丈夫,再次一仰而尽,“新婚快乐”送上。
于是,圆满了。我很得体,却自始至终,没有看她的眼睛。“在场的都知道,你我曾那么好。”
波澜不惊,没什么特别感觉。十年,太久了,记忆都已模糊不清。若非要说有什么感触,那还是时间,而非具体个人。时间这个顽皮的鬼老头,总有办法把世事摆布得面目全非推到你面前,就要你嘘,要你叹,要你记忆汹涌,言说不能。
龙应台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而有些心绪,则是“无法言说”“无以名状”最好的解释。表达从来不是万能的,语言更不是。你只能消化、吞咽,让它们在脑中激荡,在肠中百转。
5
跟她中学时形影不离的女伴同坐一桌,她剪了短头发,差点没认出来。回忆一下子汹涌起来,多想冲上去跟她说,我记起9年前,她和她挽着在年级的楼道里走着,我穿过熙攘的课间人群,去把萧亚轩的磁带拿给初恋女友。萧亚轩是她最喜欢的歌手。可心里始终有个讨人厌的声音在滴滴答答“别犯傻了,都是成年人了,今天是人家婚礼。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小事也只有你这种强迫症神经质还记得吧”,硬生生把自己“不合时宜”的性情憋回去了。
于是觥筹交错,于是礼貌微笑,于是谈笑风生,于是得体大方。
另一个女伴,老远就冲我意味深长的微笑。那时候我和女友吵了架,总是去跟她“讨论”,对,是“讨论”,中学时挺流行的。现在想起来挺搞笑,两个十四五岁的小孩子在一本正经的讨论其中一个跟另外一个的感情和纠纷。她是她那时最好的朋友,也是同桌,把她的想法告诉我,再去劝她,互通声气,深刻分析。
婚礼是变相的同学聚会,看越来越多的老同学把衬衫塞进裤子里,越来越多的便便大腹,越来越多得体的握手而非嬉笑着互击胸膛。看觥筹交错间话题越来越多的有关房子车子有关年底生孩子,而我还挣扎于一些形而上的虚无缥缈,还在求学,还未放弃对更多智识的向往,还在憧憬着新鲜事物有趣的人——这样的错乱感让人恍惚,自己还是书生气太重,不够现实,不够脚踏实地,用父亲的话说,你一直在天上飞,不知何时落地。
席间,有那么一瞬间我再次陷入了神经质的幻觉,眼前的人都穿越了:那个把衬衫塞进裤子里的家伙是年级里的最佳射手,过人如麻;那个蓄起胡须的型男当年是著名的混小子,我曾跟他有过过节打过群架;那个化妆浓得几近难认的姑娘,曾跟我暧昧传纸条欲拒还迎;那个宣称年底前要生一个宝宝的姑娘,当年跟我在班里被同称为文采好的家伙;而那个敬酒的新娘,还是坐在我单车后座的马尾辫姑娘。
铭了心刻了骨的记忆都被时间荒野里的猎猎大风吹散了。只有回声。十年了,彼此之间又经历了多少事,遇到了多少人啊,记得子然说过,7年能把一个人变成完全不同的人,你再也认不出来。是的,我们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
穿越回来。生活还是生活。继续活着。活着。
回想初恋,满满的都是爆米花的味道——记忆是有味道的。还有粗糙的慌乱感。
子然写道,“Jane大叔说:我们的大脑是一个巨大的黑盒子,所有的记忆都被毫无秩序的扔进去,他们从不会消失。很多事,不是我们不记得,而是没有一个有效靠谱的方式调出来罢了。我会说,有关爱的记忆,总是被我们华丽丽的挂在黑盒子中间,想忘记都难。有一天你不再想起她的名字,不再听起歌神伤,不再心动不再心痛不再心跳,也不是那记忆不再。只不过我们习惯了,闭着眼也知道他在那里。”
闭着眼也知道它在那里。
6
老罗出版《我的奋斗》前,原稿里一大半都是跟ex们的爱恨情仇。后来考虑到她们大多已嫁做他人妇为人母,写出来影响不好,忍痛大批量删去,成了如今一本薄薄的小册子。
他说,要写回忆录的话,争取比她们都活得长,等她们死后再出版。
我有很多故事。我没那么多信心。我怕自己不知哪一天就莫名挂掉了,那些故事、那些姑娘就烂在心里了。我更害怕的是,还没有死掉,那些记忆就被磨光了。
如果有天要写那些故事,我需要五箱啤酒,十个昼夜,痛哭百场,不诉离伤。
未来两年,会有越来越多的“她们”嫁做他人妇——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儿媳。即使有天我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也不能再发表了——尽管我是如此不合时宜的人。我丧失了对我们故事的解释权、表达权,仅剩的,也就是回忆权了。不能言说,不能想念,不能再把酒忆当年。甚至此刻,我都要拼命克制自己的笔,不要写细节,不要回忆细节,主角已是别人的妻子了。
人们喜欢在结婚时矫情的说,“我终于找到了对的那个人”。甚至很多姑娘每次分手时都要鼓励自己,“我要继续寻找对的那个人”。
可疑的是,“有结果”是衡量遇到的这个人“对或错”的标准吗?你走了很多路看了很多风景遇到了很多有趣的姑娘一同经历了很多难忘的故事,有一天,你跟路上遇到的某一姑娘结婚了,发誓执子之手相伴终身。于是,这个是“真爱”,是对的“那个人”,而之前的姑娘之前的故事都是“错的”“不对的”,都是“假爱”,都是你捶胸顿足哭天喊地恨不得它们从来没发生过的插曲?“遇到你之前,我的人生暗无天日”?别自己骗自己了——用婚姻这个“目的”去定义真与假、对与错的愚蠢而不自知。
(赤裸裸的输出价值观)结婚这个人是你“最近一个遇到的人”,可能是你的最爱,也可能很遗憾的并不是;可能是最后一个,也可能不是,当然你们都希望是。不同之处在于,她可能是你相处最久的一个人,你们即将开始的这段叫做婚姻的关系跟之前的感情不太一样,包含了更多的责任、道德、性爱、经济关系、家庭关系、法律约束,仅此而已。用“是否有结果”来衡量之前感情的好与坏、错与对是愚蠢的,对那些曾在最好的年纪爱过你陪你走过一程的好姑娘们是不公平的。
你一直在走路,在生活,经历很多故事,遇到很多人,她们有的陪你走的久,有人走的短,有人开头,有人收尾,有人在中间。你在30岁的时候结婚了,幸福开心,于是认定你22岁青涩傻逼得一塌糊涂时那个可爱任性笑起来很好看扯着你的手吃麻辣烫的姑娘就是“不合适的”“错的”?你之所以成为今天的你跟姑娘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是你出淤泥而不染万花丛过片叶不沾身一路牛逼哄哄的见到了“命中注定的她”,而不是姑娘们曾在自己最好的年纪陪伴一程向你展现了爱情最好的模样你在其中学会沟通懂得相处保持对生活纯真的热情坚持做一个有趣的人?
用是否走进婚姻关系来判断感情对错,用结果衡量合适与否,用目的奴役性情。世人皆在为目的匆匆赶路,如果爱的目的是有结果,那么活着的目的是什么?死亡?
十年前,我第一次看到“错的时间却遇到对的人,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这种折翼金句,顿时就蛋疼了。十年后,它依然被无数“读到几句心痛了”的痴男信女奉为圭臬。嗯,你知道,这个世界总是这样的,小人总是得志,坏蛋总是胜利,傻逼价值观总是风靡一时。
从来没有人质疑,到底什么样的时间是对的,什么样的人是错的?衡量的标准是什么?说穿了,这家伙就是想叽歪,适婚年龄就是对的时间,青春年少懵懂无知就是错的时间,结婚了就是对的人,无疾而终就是错的人。嗯,恳请这些同志在适婚年龄到来前用本拉登住宅前骄傲悬挂让美国海豹突击队望而却步的国产铜锁封起自己的裤裆,看到波大腰细青春洋溢水在眼中荡漾的姑娘就躲得远远的,视若无物,等到适婚年龄到来时冲进人群把一个“对的人”娶回家。对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恭喜你们。
“那个人”不是特定存在的,“在地球某个角落,有个命中注定的他,在等着我”,这是琼阿姨小说,不是生活。“对的人”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很多。
你说,你在寻找你的蔺燕梅;你说,你在寻找你的童孝贤。蔺燕梅不存在,有很多蔺小梅,蔺小茹,程燕梅;童孝贤不存在,有很多童孝天,童恩贤,周孝贤。去遇,去爱,去找。让回忆的归回忆,未来的归未来。
爱可能未能拥有多少时间,但时光里都是爱,满满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