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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坑爹呀!这年头尼姑都能买600万豪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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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rya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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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6-12


成都市民宗局宗教一处的办公电话,一个自称姓邱的男子说:“是有这么个事,不过不是释果证自己买的房,那房子是寺庙的,不过落在释果证的名下。释果证是普照寺的住持,负责人,法人代表。据我们所知,房子是在地震前就买的,当时可能是考虑到由释果证出面办各种手续比较方便吧,所以由寺庙管委会集体讨论作出的这个决定。钱是捐款来的,国家有政策鼓励寺庙自养。买来后出租给人做些像素食馆之类的店铺吧,收点租金补贴一下寺庙的支出。后来好像听说有的租赁人不交铺租,寺庙方面发了律师函也收不上来”。
律师说:(普照寺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起码是违规的。因为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登 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而且寺庙本身可以拥有不动产,没必要将自己的不动产登记在负责人的名下。如果它不是独立法人,它也有上级主管部门呀。
邱先生:“如果今后释果证不在普照寺当住持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拿走这些房产,她很有可能会胜诉的。”邱先生回说:“你提的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会向领导反映,督促他们改过来。”但过了一会,他声明“刚才所说的全是我个人的观点。个人不能代表单位。如果要采访,请找我们局的新闻发言人”。
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新闻发言人红晓证实:的确有这么一回事,不过,房产并非尼姑本人的,而是寺庙的,这种做法不规范。这坑爹的做法与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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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6-12
现在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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