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5月,在国家无规定、全国无先例的情况下,大连市研究出台了《大连市弃管房产管理办法(试行)》,初步探索出一套符合实际、居民满意的解决方案和办法,为彻底解决弃管楼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而今年我市将投资5.6亿元,规划整治面积34.78万平方米,涉及44个弃管楼,同时,计划在3~5年内对市内四区的弃管楼进行集中整治,让堵心的弃管楼居民住上放心的接管楼。如此大的投入和如此大的举措,是我市对弃管楼这个城市顽疾的一次大“清疮”。
然而,欣喜之余,我们发现治理弃管楼,有两个问题是绕不开的。首先是有主弃管楼如何管理的问题。今年被大连市确定进行维修的44个弃管楼是无主弃管楼,而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统计,大连市现有各类弃管楼千余栋,涉及6万余户家庭,其中无主弃管楼300余栋。也就是说,有2/3的弃管楼是属于有主弃管房产、单位弃管房产和业主弃管房产等,这些房产业主和产权单位实际存在。无主弃管楼经审核将在市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并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代管或由房产合法权利人负责维护管理,而对这些有明确的权利人的弃管楼,从法律层面上讲政府代管是行不通的,这就需要拿出一整套的措施办法,确保有主弃管楼有人管理。
治理弃管楼,我们必须要面对的第二个问题是:由于一些楼房“养老金”不足,必然要产生新的弃管楼。虽然我国实施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但由于实施时间较短,而且这笔资金只有新销售的楼盘和二次交易的楼房交纳了,归集量不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楼宇公共部位腐蚀老化等问题逐年加重,亟待大修,而这些楼房基本上交纳不出“养老金”,其结果必然要催生新的弃管楼,相伴相生也必然是社会隐患和居民的不满和怨气。
大举措大资金投入对弃管楼集中整治,是对弃管楼里居民的民生诉求的最有力的回应,是对这个社会顽疾的一次大“清疮”,但”清疮”过后,疮面还会有新的“溃烂”。因此,建议治理弃管楼,在“清疮”的同时还要加服“长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