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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亲的控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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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zon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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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7-04
人民警察为什么救不了我的孩子?!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2011年4月3号上午,适逢清明放假在家的9岁女儿杨月晴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凶手杀害了,这个结果我们是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
事情的详细经过是这样的:4月3号上午10点左右,我的女儿当时坐在我办公的地方玩电脑(办公的具体地址是:龙华花园新村62栋1-1,是一间商铺,电脑离门口很近),同在的还有一位大姐(名叫罗秀兰)当时在门口喝水,这时凶手走进商铺,看了一眼商铺的环境,当时大姐还跟他说:你进来干什么,这里没有你要找的人(4月2日下午他有来过)。凶手接着走到我女儿身旁从身上抽出一把水果刀将我女儿挟持退回屋里面(这些都是听大姐描述的)。这时大姐在门口叫我老公(当时我和我老公都在二楼),听到大姐惊慌的叫声,我和我老公同时跑下楼来,看到当时的情景我们吓坏了,歹徒一手抱着我女儿一手拿着刀架在我女儿的脖子上。我们求歹徒不要伤害我的孩子,孩子是无辜的,这样会吓到孩子的,我愿意做他的人质,求他放了我女儿。歹徒不听,叫我们不要靠近,要求我们把他要找的人找来给他辨认。看着歹徒拿刀抵着我女儿的胸口,我们不敢靠近,退了出来。并马上用固定电话拨了110,报了警,同时也电话联系了歹徒说要找的那个人,叫她带身份证赶过来。警察大约五分钟左右就赶了过来,从警车上下来两个人,一个和我们走进房里看了一下歹徒,我已记不清他和歹徒说了一句什么话,就把我们叫了出来,便和另一个自称大队长的向我们询问了大概情况,就和车上又下来的几个一起说了什么,我们也没听。这时歹徒再次出来问人到了没有,我说马上到,这时我们又打电话给他要找的那个人,到了10点44分歹徒要找的那个同名的人来到现场,我老公就和我姐夫还有一名警察拿着身份证走进去给歹徒看。进去后歹徒不接身份证,要求把身份证放在旁边的雪柜上,紧跟着他要找的那个人也走到凶手面前,我老公讲,这个就是徐小菊,和你要找的是不是同一个人?歹徒拿过身份证后看了一眼,把身份证往地上一扔情绪激动的大叫,“你们全部出去,不要靠近我,让我考虑5分钟”,因为怕他伤害小孩,就赶快退了出来。我老公和他们走出来后,不到一分钟就听到我女儿的惨叫,我,我老公及徐小菊马上跑进去一看,歹徒已经把刺到我女儿胸口的刀拔了出来,我老公抓起一个什么东西朝歹徒扔过去,同时冲过去把我女儿一把抱起跑了出来,我和徐小菊也跟着跑出来,我老公抱着我女儿和我姐夫开车马上去了医院。歹徒也拿着刀走了出来,警察这时在门口拿着枪指着歹徒,叫放下凶器,歹徒丢下凶器后被捕。随后我也赶到医院,经医生抢救一个多小时无效,我女儿身亡。
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天,再次回想事件的整个经过,我们的心仍在流血,很痛,我们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们一直信赖的人民警察为什么就不能救出我的女儿?而眼睁睁的看着她鲜活的生命在众目睽睽之下惨死于歹徒的刀下?
在全市上下营造大运良好社会治安环境的氛围下,作为孩子的母亲向市公安局提出如下质问:
1. 我9岁的乖女儿为何会死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而歹徒却拿着沾满我女儿鲜血的屠刀站着出来?!
2.警察在本案中的应急处置中是否得当合法?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警察为何不向上级报告案情?
3.事发二十几天后,辖区派出所从未过问此事,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请问深圳警队实现的是什么价值?
恳请各位领导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调查此事,以完善办案制度和办案的能力,告慰我死去的无辜的女儿!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情的时候,更多无辜的生命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死者母亲:徐小兰(15012757613)
                            
                   死者父亲:杨永海
                  邮箱:312801903@QQ.COM
                                                                                             日期:2011年4月24日
                    

   公安机关认错和道歉就那么难吗?!
    女儿,对不起,妈妈没有保护好你,妈妈不该在你被歹徒挟持后报警,在看到警察来后刺激到了凶手,对你下了狠手。如果我当时没报警,说不定你还有生的希望!
    女儿,对不起。妈妈一直认为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维护社会治安,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他们的职责,妈妈一直认为警察能救你,但妈妈错了!
    你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被凶手杀害了,警察没认为他们失职,你的死是属于突发事件,他们没责任,没过错,他们连句慰问和道歉的话都没有!
    妈妈曾希望通过信访的方式引起公安局领导的重视,以此事为鉴,完善公安的办案制度和办案能力,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能让更多无辜的生命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并希望公安局做出道歉。但妈妈错了,原来社会上每天都会有很多的突发事件是公安民警无能为力的和掌控不了的。公安民警只只管出警处置过程不管处置结果。如不幸遇上突发事件我们只能乞求老天保佑,我们谁都靠不了,只能靠自己。问题是我们民众如何得知民警出警的过程是否存在不得当呢?!
    女儿,妈妈对不起你,这辈子没能保护好你,我不配做母亲!如果有来生,请投生到一个安全的国家和找一对能保护你生命安全的好父母!
                                       失职的妈妈:徐小兰
                                       201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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