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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5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卢洪市镇赵家井村村民徐玲(23岁),到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剖腹产,术前检查一切正常,剖腹产后医生给家属报了母子平安,并恭喜生了一对龙凤胎,产后一小时左右,医院通知家属,产妇抽搐,进行抢救,过后又通知家属产妇大出血,抢救几小时后下病危通知,建议家属签字切除子宫进行抢救,主治医师告知家属,产妇抢救的可能只有10%不到,即使能救过来也会变成植物人。之后产妇一直昏迷,到2月8日晚上宣告产妇死亡。
期间当家属对抢救措施提出异议,医院保安(没有穿着保安服)与家属发生争执,随后其中一名保安打电话又叫来五六个保安,手持警棍对在ICU的几名产妇家属不由分说,大打出手,警棍击打部位全部是照准产妇家属头部,当场打倒6名产妇家属,受伤的产妇家属轻者缝针十余针,重者20多针,其中产妇的老公手被打断。医院方无人受伤。对此院方没做任何劝说解释,性质极其恶劣,此等医院实在可恨,医师的道德良心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希望有关部门出面处理,以维护病人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