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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一名八旬老人在医院受到非人待遇。
我是贵局属下粤北人民医院住院部10楼老年病科21床杨福的儿子杨某,我的父亲是位年逾80的离休老干部,因病长期在粤北人民医院办理了家庭病床治疗,在病情稍重时会转入医院住院治疗。
今年1月22日因胆囊发炎疼痛难忍,由医院的救护车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效果不明显,医生建议做CT检查予以确诊,并于2月2日上午将我父亲送于CT室检查,同行的有我76岁的老母亲。在CT室从病床抬上CT检查台时(我父亲是半边瘫痪病人),被在场的检查人员强行压断了右上肩骨折,当时我母亲还跟他们说不能这样压,但都不予理会。晚上我姐来医院探视,我母亲将上午所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我姐立即检查,发现上午被按压的地方已肿胀如大腿,马上向值班的医护人员反映。因当时主治医生已下班,第二天上午(2月3日)即向主治医生投诉,并要求立即拍片给以确诊。医院说要拍磁共振才能看得清楚,需要向社保局审批。从6号拍摄到8号经我们多次催促才告知结果,直到今天(2月12日),十多天过去了,还没给我父亲的伤口予以固定治疗,并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
都说“医者父母心”,粤北人民医院个别医生的所作所为很令我们失望,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没有,置我们的投诉和患者的生命于不顾,拖延治疗,袒护肇事医生,推卸责任,故意激化矛盾,使我们无比愤慨!作为医院和医生, 对每一个直接和间接与病人有关的细微环节,都应该极端负责,认真对待,对于所造成的后果要勇于承担责任。谁都是血肉之躯,谁都有父母所生,用将心比心换位来对待病人,用象对待自己的父母、兄弟一样安抚患者,用精湛的医术去挽救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发生差错事故要及时报告,自觉维护患者利益,这些在《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制定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里都有明文的规定。然而,在我父亲这件事件中我们没有体会到,甚至令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