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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联通所指中国网通现称中国联通
2010年4月4日在在本地区同一个联通总公司居然有两种不同的执行的制度,一种
是宽带到期立即断网(这种现象我想大家都应该能够理解)另一种则是到期后转
入50元包70小时的资费 超出70小时按每小时2元的上网费收取导致本人拖欠费用
达800元之多 想想我10几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若让你们无法无天的任其宰割那后
果将是如何《严重声明这是在同一地区的总公司下的畸形制度》在联通发出通知
后(无论用户是否接到电话 只要是人家联通打了不管你接到没接到)擅自作出
的决定!不知道这是你们总公司的规定还是个别营业厅的营销手段?!
请问这样做你们合法吗?这样做的结果是你们严重的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要求联通你必须向你的衣食父母《联通用户》发出道歉或作出相应的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