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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 奸时.,不主动配合强 奸,导致强 奸者生殖 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 暴时,因不配合强. 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 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 奸,宋丽在被强 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服务器
2010年3月26日,洛阳市洛.龙 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 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 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 奸者事前服用伟. 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电脑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 应当预见强 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 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李某受务,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共产党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 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