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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一女子因为太漂亮,在被强奸时,不主.动配合强奸,导.致强奸者生殖器官折断,因失血过多而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女子构成过失致死罪,缓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江某家属经济.损失8.8万元。.
大河网3月26日电 该女子在被施暴时,因不配合强奸而导致对方身亡。昨日,洛阳市洛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不配合强奸致死案”。本.是健康快乐的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服务器
2009年2月31日2.2时,洛龙区关林镇一女青年宋丽加完夜班后,单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刚吃过宵夜喝过酒的公务员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丽的嘴.将她拖到树林深处实施强奸,宋丽在被强奸的过程中没有配合江某,导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断,在明知江某喝酒有醉意的情况下,也不及时打120求救,导致江某失.血过多而死.亡。 建材
. 3月26日,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向洛龙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丽犯.有故意伤害罪。--------------彩票
公诉机关认为,宋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上的伤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宋丽的辩护律师认为,宋丽由于天黑加上慌.张,没有发现强奸者受伤,更重点的是宋丽当时是处女,事.后发现身上流的血以为是处女血,在不知道强奸者的受伤的情况下,所以错过了救人时间,加上强奸者事前服用伟哥(法医..鉴定书标明),兴奋过度而忘记了流血,这是强奸不慎致死,所以宋丽在主观上并没有故意伤害江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丽应当预见强奸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变”的结果,可宋丽在被奸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导致江某死亡,如果宋丽在被奸后及时报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时发现江某受伤,能.及时的抢救过来,但宋丽不相信公安机关,为自己的名声着想而迟迟不愿报案,像江某这样一位优秀的*公务员.、改革先锋者,就这.样离开.人世,是洛阳政界的一大损失。宋丽的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服务器
另外,鉴于被告人宋丽在案发后认罪态度比较好,同时,被告人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悔罪表现,故.从轻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