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GPL 2.0协议,好像是规定可以用gnu.下的源代码,但是要发行的时候,一定要发放自己的源代码的意思.啦。但是比如google的集群,好像是他们自己编译的linux,linux的软件肯定是有gnu的啦,但是他们不卖集群也不卖技术而是通过集群来提供搜索服务,这样算合法么?我觉得这.样不是就是用别人的.软件狂赚钱么?也不用交任何费用?如果我说的这样的.现象是真的的话,那样算不算是钻gpl的漏洞呢? 鲜花
还有对于GPL的初衷是什么呢?如果我为了学习使用肯定是不用收费的吧?但是如果我把7zip的源代.码从串行的.改成并行的在下发改后软件的时候,是不是就是一定要提交全部的源代码.了。(因为我是在7zip核心原代码之上开发的)大家看我这么理解对么?.
同时也要说是不是做linux.的厂商只.要是,想赚钱就一定要开源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