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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屠狗 作者-醉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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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2-11-09
2009.6.29
人们常用“狗不嫌家贫”来形容狗的忠诚,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曾杀过一条自己养大的狗,尽管它对我没有半点不忠,我还是杀了它,为的是吃它的肉,因为我饥饿。
     那是三十年前的春天,一个同学从县里带回一只刚刚断奶的小狗,小狗黑白两色,胖乎乎毛绒绒的,象一个毛线球,两只眼睛又圆又亮,小鼻子湿漉漉的,各处嗅个不停。我们几个同学立刻就喜爱上了这个可爱的小家伙,我们叫它“花子”。当然花子后来又有过许多名字,我们常常用同学的名字或外号来称呼它,于是花子便有了各式各样的称呼,什么“柿子”、“秃子”、“大驴”等,不管我们怎么叫,反正它呼之即来,并且摇尾乞怜。当时我和一个男同学住在一座单独的小院里,不会与老乡发生冲突,因此,这位狗朋友便理所当然由我俩所豢养。
      也许是因为“花子”的出身并不高贵,它对食物远没有现在小姐、太太们养的宠物那般挑剔,不管是白面馒头、玉米面糊糊,还是高粱面馍,抑或是剩菜剩饭,反正我们吃什么它吃什么,胃口之好令人惊异。尽管我们有时对生活都厌倦了,它却整日高高兴兴,蹦来蹦去,屁颠屁颠地跟在我们后面,有时在人多的场合也狗仗人势地尖叫几声,以示它的存在。不过这只狗从来不咬人,除了有时追一追街上的鸡以外我敢说它没有任何恶习。相反,它对所有的人都是那么友善,眼睛里总有一种乞怜的神色。如果你手里拿着什么吃的东西,或是嘴里正在咀嚼,它会蹲在你面前抬着头不眨眼地看着你,直到你想起它,丢下一快或是吐出半口食物给它,它会用充满感激的眼光看你一眼后,才去吞那在它是心仪已久的食物。开始我们很愿用食物去逗它,让它打滚,让它直立,让它跳起来接我们抛向空中的食物。可是不久我们发现,照这样喂下去我们承受不起,如想让它吃饱,除非我俩不吃饭,尽管它还是一条小狗。
     更让我们厌烦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花子”越变越花,原来洁白如雪的白毛下长出许多黑毛,黑白掺杂,远远望去如同长了癞。癞皮狗大概如同鲁迅所说的“落水狗”一样值得痛打,花子的厄运从此降临。这时,住在一起的同学又云游四方去了,不久听说因盗窃被抓了起来。独自饲养日益长大的花子已使我难以胜任,当我自己还朝不“饱”夕时,谁还有心思养狗呀。我对花子失去了原有的热情,我拒绝再喂它。花子当然不知道我的心理变化,见了我依然格外亲热,尤其是在饿了的时候,讨好地对我摇头摆尾、狺狺低鸣,但我已没有跟它游戏的兴趣,高兴时便不理它,不高兴时便一脚踢去。每当这时花子就会嗷嗷叫着边退边用疑惑的眼光盯着我,似乎是说:主人啊,你这是在干什么?时至今日,当我们大谈人权时,我才觉得当年我是多么粗暴地剥夺了花子的狗权。至于其他同学,看我尚且如此对待自己的狗,一种施虐欲随之爆发出来,他们会想出更损的招来折磨可怜的花子,有时连我也看不下去,便痛骂他们一番赶走了事。终于有一天,花子在一个同学一块砖头的打击下成了瘸子。在那以后花子就很少回家了,但是常常有人看见一只小狗在村里跑来跑去,垃圾堆、粪坑旁是它常去的地方,还有人说看见它与猪夺食。不过每隔几天花子也会回来一趟,不知是来探望我,还是向我报个平安。此时的花子已经面目全非,瘦骨嶙峋,浑身泥乎乎的,本来就如癞的皮毛变得一绺绺的,早已分不出颜色。为了不让花子回来,也为了不看到它那可怜相,我把大门紧闭。这里我要介绍一下我居住的这座小院:这里原本是大队的夜校,虽然只有两间房,却有两扇硕大无比的木门,大到足可以开进一辆汽车。大门的底端距地面约有十几公分,而这十几公分便成了花子的通道。花子现在已不是一条小狗了,尽管瘦弱,骨架却大了许多,每次它边吱吱叫着边趴在地上往门里挤,一旦挤进来便高兴地围着我又叫又跳,在我腿间钻来钻去,仿佛得胜的将军一般。面对脏得不堪入目的花子,我给它的奖赏不是一声断喝便是飞起一脚,花子这时会委屈的看着我去墙角卧下,一声不吭,直到饿了再悄悄溜出去找食。我也曾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虐待一条可怜的小狗,我找不到答案。心境的恶劣使我有一种无名火不知向谁发泄,弱小无助的花子则成了我最好的发泄对象。
     终于有一天花子的末日来了。那时已是初冬,又接连下了几天菲菲细雨,道路泥泞不堪,本来准备回家过冬的我,因无法上路而滞留下来。那时我们这些知青过的是一种候鸟生活,每年一入冬或早或晚总要回京过年。说实在的在农村生活这多半年,肚子中早已没有丝毫油水,此刻对父母朋友的思念远不如对一碗红烧肉的渴望强烈。十几年后,当我采访一位当年的右派时,他回忆在监狱里的感受时说“那时如果有人让我吃一个红焖肘子,哪怕吃完就枪毙,我也心甘情愿”。我在即将回家的前几天就处在这种状态中,何况被我斤斤计较的粮食已快吃完了,就在这时我那位因盗窃坐牢的同学被放了回来,吃饭顿时成了问题。不知是一种感应还是凑巧,这时候花子回来了。看着一只脏兮兮的半大狗围着他转来转去,同学惊讶地问我:“这是谁家的狗?”“是咱家的花子呀!”同学摇了摇头,不禁哑然失笑。患难之交的同学重获自由,我自然应有所表示,然而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候,有钱也没处去买东西,何况我也是囊中羞涩,除了一张车票钱已是空空如也。我看着依旧兴奋不已的花子,心中产生了一个罪恶的念头。我对同学说:“你去打水,我来做饭。”我知道,面对一百二十米深的水井,他这担水没有二十分钟是挑不回来的。
     我掰了一块剩馍,叫住了要跟随同学出去的花子,花子见到食物欢蹦乱跳地跑了过来,我把馍往角落里一丢,花子箭一般地窜过去好象捕获住什么猎物一样,用两只前爪把馍按在地上。大约它判断出这个猎物是不会跑的,才安安静静地卧下来,准备慢慢享用。这时我已找出一截绳子挽了一个圈,轻轻套住了花子的脖子,在我做这些时花子似乎浑然不觉。等它吃的差不多时,我轻轻牵动绳子把花子拉了起来,花子叼着最后一口有点不情愿地随我走到门口,我把绳子的另一头从门框上穿过去,用手紧紧攥住。“花子快吃!”我对花子说了最后一句话。花子顺从地往下吞那块馍,也许因为太硬吞了几次才勉强咽下。这时我双手一使劲,绳套顿时收紧,花子的四肢离了地,离了地的花子四爪乱刨、浑身抖动、大口喘气,我转过头去尽量不看它那痛苦的样子,把一酒瓶水到进了花子的喉咙。花子发出几声喑哑的低鸣,浑身一阵剧烈颤动后,终于不动了,整个过程用了不过三分钟。老乡曾经告诉我“狗怕呛肺”,果然不错。
     花子让我和同学饕餮了两天,绝少油水的肠胃终于尝到了动物蛋白。
     时光过去了二十几年,如今饲养宠物已成时尚,但我从来没养过。在所有的宠物面前我都是待罪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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