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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年薪30万父亲起诉14岁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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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9-19
父亲年薪30多万元,还说自己收入降低、家庭负担重,将14岁的儿子起诉到法院,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渝中区法院最终驳回起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据了解,重庆的陈先生09年与前妻离婚,儿子判给了前妻。当时儿子10岁。因双方自愿离婚,签了一份协议后,经营了15年的婚姻散伙。近日,这位年薪30多万的父亲为降低抚养费,将14岁的儿子告上法庭。当事人陈先生按照离婚协议,每年要向儿子支付上年收入的25%作为抚养费。但陈先生自称收入降低、家庭负担重,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日前,重庆渝中区法院驳回了陈先生起诉。

  据陈先生表述,他在4年里总共支付抚养费30多万。随着经济环境以及家庭环境压力变大,而他在离婚不到一年重组家庭,已与现任妻子生育了子女,妻子是全职太太,自己既要承担一家三口的开支,又要负担房屋按揭,还要给付抚养费。如果再按年收入的25%支付抚养费,压力不堪负荷。对于陈先生的要求,前妻非常不满。她表示,当初之所以约定按比例支付抚养费,就是考虑到陈先生的收入会有升降。如果他不具有抚养能力,则另当别论。在对子女的抚养上,不应该轻易改变子女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情况,更不能因为自己的生活享受而降低子女的生活质量。

  据了解,当年陈先生与前妻离婚之际,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约定详细。在共同财产上,两人有5套房屋,陈先生和前妻各分得1套,另外3套房中的50%产权归前妻,另外50%由他赠与儿子;给儿子的抚养费,陈先生按照上一年度总收入的25%,按年支付给前妻。而据法院查证发现,陈先生所谓的2012年以来收入大幅减少并不符合显示。据悉,陈先生每月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均近4000元。年收入不低于30万。渝中区法院认为陈先生要求降低抚养费标准的理由不成立,最终驳回起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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