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人对学前教育公益性认识不足,尤其是个别民办学前教育工作者,仍然把学前教育当成个人牟经济利益的一种工具。事实上,自世界上第一所托幼机构诞生的那一天起,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就是毋庸置疑的。在今天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背景下,强化对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认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首先是由其社会功能所决定的,学前教育是所有儿童都应该公平享有的基本权利。 漫画中国网 提供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所提出的十条意见,不仅条条指向破解“入园难”,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和国家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方针,我们相信,《意见》必将引导我国学前教育走向符合国际学前教育发展趋势,又符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意见》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这是对学前教育性质的明确定位。
学前教育的教育性,即对儿童发展的价值,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已广为我国公众所认识,但其社会公益性却似乎没有得到认可。所谓“公益”,顾名思义是私利的反义,是“公共利益”。而所谓“公益性事业”,自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事业”。与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尽管民间应该热心参与,但政府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在一些人的眼里,学前教育是家庭私事,完全可以交由市场解决,政府无需承担更多责任。近年来,全国普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能不说与这种认识有着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