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633阅读
  • 4回复

[新闻]药家鑫被判死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tjszyc
 
发帖
7
C币
0
威望
-1
贡献值
1
银元
-3
铜钱
17
人人网人气币
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1-04-22
— 本帖被 given·守护 从 人人网人气之星交流区 移动到本区(2011-04-23) —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 (记者 史竞男、崔清新)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离线tjszyc
发帖
7
C币
0
威望
-1
贡献值
1
银元
-3
铜钱
17
人人网人气币
0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4-22
离线洞见同学
发帖
89
C币
-291
威望
4
贡献值
0
银元
12
铜钱
378
人人网人气币
0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4-22
总算有一项判决是公平的了
平凡的男孩有着不平凡的志向。。。
离线carolynytt

发帖
422
C币
6533
威望
13
贡献值
136
银元
18
铜钱
588
人人网人气币
-10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4-22
大快人心!众望所归!
离线lq0502
发帖
64
C币
-125
威望
5
贡献值
4
银元
8
铜钱
219
人人网人气币
0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11-04-22
要加薪啊要加薪。。
呃。。。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批量上传需要先选择文件,再选择上传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