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的“染色馒头”让人们再次将目光聚焦食品安全。近年来,地沟油、毒火锅、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香精大米……问题食品五花八门,触目惊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这天大的责任,谁来担?
2009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食品安全问题步入法制化轨道。仅去年一年,各地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余万家。
“保障食品安全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把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抓实抓好。”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北执法检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的话掷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