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1986年;大逃亡;失地农民;射阳县;临港;江苏沿海;承包合同;江苏射阳
[提要] 据介绍,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是2006年6月由原江苏省射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更名建立,其管理区域为射阳县沿海滩涂围垦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不同于农村集体土地,其管理也有别于农村集体土地。
中国江苏网6月25日讯(记者 戚阜生)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论坛大量发帖《江苏射阳:千余村民失地“大逃亡”,二万亩土地被强占长野草》,反映所谓盐城市射阳县临港工业区土地闲置荒废及失地农民无家可归的问题,并被多家网站论坛转载,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记者今天就网帖中反映的问题连线采访了射阳县委宣传部。据该县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帖文发出后,射阳县委、县政府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事实表明,帖中所述内容严重失实,系个别人为一己私利恶意编造。网帖中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并已经造成了不良影响。
据介绍,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是2006年6月由原江苏省射阳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更名建立,其管理区域为射阳县沿海滩涂围垦地,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地,不同于农村集体土地,其管理也有别于农村集体土地。
网帖中反映的所谓“强占土地”,实际情况是2008年上半年,射阳县临港工业区根据江苏沿海开发精神,将承包权到期的4500亩国有未利用土地收回,所涉及的区域都是滩涂养殖塘口。该区域在2005年射阳调整总体建设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