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13岁,当丈母娘还早呢,但是也不得不关注这个“新婚姻法”,考虑如何维护我女儿的权益呢?我女儿很漂亮,我们两口子都当宝,她也会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一想到她未来会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不免担心
如果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写上女方的名字,这样会把公公婆婆的财产变成小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婆家会有经济上的损失,新婚姻法看似很好的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女方怀胎十月生的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呢?找代孕母亲要几十万吧?月嫂、育儿嫂一个月要几千吧?母乳一个月要多少钱?一个孩子就是一座金山堆起来的,妈妈的付出要用金钱来衡量的话,值多少钱?美国有一个测算,家庭主妇的经济价值大概一个月5万美元。可是中国的男人却整天喊着:“我赚钱养你。”中国何曾重视过母亲的经济价值?
在继续说,女方洗衣做饭男方要不要付钱?打扫你家的房子男方要不要付钱?陪你睡觉要不要付钱?照顾你的父母要不要付钱?
这样算来,如果婚姻只是经济联合体的话,天下没有哪个男人可以“雇”得起一个老婆。
离婚的时候这些帐你们都不算,就抓着你家的房子、你家的孩子、你赚的钱说事,是不是有点丧良心?
婚姻存续期间,你的房子和你都增值了,那天不高兴,把已经贬值的老婆一脚踢开,再找新的,还毫无经济损失,高法的人们还真是男人的天使呢?
谁来保证女人的权益?在这种婚姻中,谁来给女人安全感?爱情吗?中国的男人们还好意思提这个词吗?